刘纯银
日前,甘肃省环保厅、省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等部门联合印发了《甘肃省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暨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方案(试行)》,在全国率先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并与企业标准化建设实行“一考双评”。(4月9日《经济日报》)
近几年来,我国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虽然已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压力继续加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任务十分艰巨。为实现地方环境的根本好转,不少地方政府对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甚至采取“猫抓老鼠”的办法、实施人盯人战术。但是,由于污染排放企业多、监管人员少,环保监管部门总是感到人手不够、力不从心。
如何促进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能变被动为主动,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发展。近年来,广东、浙江、甘肃等地进行了有益探索,建立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即环保部门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实际表现,进行环境信用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金融等机构应用的环境管理手段。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4个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红牌”标示。
毫无疑问,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是一项激励并约束排污企业的综合性环境政策措施。它不仅向公众披露企业环境行为实际表现,方便公众参与环境监督;还可以帮助银行等市场主体了解企业的环境信用和环境风险,作为其审查信贷等商业决策的重要参考;同时,相关部门、工会和协会可以在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创优、金融支持、资质等级评定、安排和拨付有关财政补贴专项资金中,充分应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环境信用评价作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环境自律意识和环保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企业从漠视污染、消极治理、被动应付,向重视环保、清洁生产、主动减排转变;还有利于完善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机制,督促企业持续加强和改进环境管理。但制度虽好,关键要落实。因此,当前及今后一定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联系沟通,大力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采购等政策,及时制定出台实施细则;积极探索环保投融资机制和产业化发展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和融资渠道。尤其要像甘肃那样,实行“一票否决”。即对企业发生环境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环评“未批先建”、“未验投产”、污染物排放超总量和私自偷排处置污染物等14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直接认定为“环保不良企业”;对标准化建设评价实行评分标准和绩效等级“双考核”制度,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出现污染物超标项目的企业,在原评分等级基础上下调一个等级。期待各地借鉴推广此做法,并把它作为环保部门工作创新的重要内容,作为体制机制创新的重点,有计划地稳步推进,最终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不断促进企业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