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启东
虽然每次受贿金额从未突破5万元,与动辄受贿几十万、上百万的大贪相比,只能算个“小贪”,但因为在10年仕途生涯中屡屡伸手,受贿金额累积起来也多达80余万元,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大拿”。经河南省南召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张伟君日前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4月4日《检察日报》)
据介绍,张伟君利用担任河南省西峡县西坪镇党委书记、西峡县副县长、西峡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桐柏县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邓州市市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的便利条件,先后56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78.3万元,欧元2000元。
张伟君每次受贿金额从未突破5万元,在10年仕途生涯中屡屡伸手,受贿金额累积起来也多达80余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教训惨痛,引人深思。
屡屡伸手,“小贪”成“大拿”。张伟君从镇党委书记到邓州市市委常委、秘书长的10年间,尽管每次受贿金额从未突破5万元,但先后56次收受他人贿赂,受贿金额多达80余万元,这正是蚂蚁搬家式的贪腐,适合“积少成多”定律,“小贪”也成了“大拿”。
小贪也是贪,必会露马脚。有的官员认为,收点红包不算什么,收受人家点好处是人之常情,又不是去索取的;也有的官员认为,收受人家点好处只是你知我知,帮助人家办了事,人家不说,不会被发现。从我们查处的腐败官员的忏悔中会发现,他们中很多人都是抱有这样一种侥幸心理,模糊了眼睛,冲昏了头脑,结果是“喝了桐油吐生血”,最后被绳之以法。张伟君就是很好的例证。
多行不义必自毙。张伟君先后56次收受他人贿赂,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再次印证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和“多行不义必自毙”的真理。腐败分子都知道贪污受贿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可他们却都认为自己能够手握大权,是自己命好,尤其是在一次次作案的胆战心惊后,都没有被发现,胆子就越来越大,手段也越来越恶劣,他们甚至忘记了有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忘记了法律,直至被调查,才能醒悟。
世上没有后悔药。做完事情后不要后悔,因为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没有月光宝盒可助你逆转时空回到过去。因此,为官者当从其他贪官的忏悔中汲取教训,别把贪官的忏悔当作耳边风,别让贪官的忏悔成为自己以后的忏悔,要绷紧廉洁这根弦,抛弃贪欲和侥幸心理,严于用权,严于律己,做一个清正廉洁的人民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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