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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政府且行且慎重!

一粒米儿

2014年04月04日15:4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点》表示,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甚至“官谣”现象。(人民网)

早在2007年中央就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6年以来,政府从抓好重点信息公开内容,到采取新媒体等公开渠道,来推动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转变,可以说当前的政府信息公开已经从单向公开的“1.0时代”,迈入到更加互动亲民、更加注重实效的“2.0时代”。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是百姓与政府沟通和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如今,一些政府部门,虽然打着信息公开的旗号,实则是大唱“空城计”,所谓的政务微博和官网都只是“面子工程”。就在前几天,安徽省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滚动出“今天心情非常的不好!”的心情状态,而宿松县政府办却称,当地住建局一直没用过该网站,也不知道有这么一行字。许多网友在网上纷纷吐槽:“如此滑稽的信息公开,政府还是省省吧,太丢人现眼了。”

面对如此笑谈,笔者觉得,如此“公开”还真是多此一举,所谓的“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最终流于形式,失去了“公开”原本的意义。政府信息公开不应该只是为了凸显政府亲民的姿态,而应该以民为本,更好地服务于民众,让公众享有更多的政务知情权,便于其参与政府的管理和对政府进行监督。借用一句流行语来形容“信息公开”,还真是信息公开容易,信息准确不易,政府且行且慎重啊!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要想真正避免出现不实信息,甚至“官谣”现象,就必须转变政府执政观念。一方面,建立相应的规章管理制度,完善配套的信息公开体系,切实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构建健康的社会公共生活空间。另一方面,加强监督,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规范性,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行政行为于法有据、依法有序。在彰显政务公开、依法行政透明尺度的同时,更要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做到内容可查,监督有道,只有这样,政府信息公开才能真正起到作用,服务型的阳光政府才能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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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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