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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敲诈”还需用“打虎行动”杀杀风

意正论者

2014年04月02日15:5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新闻敲诈是新闻界一大公害,严重损害新闻队伍形象,侵蚀新闻媒体权威性和公信力,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新华网北京3月31日)

近日,中宣部等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并通报一批媒体采编人员及假记者、假媒体新闻敲诈典型案例,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新闻敲诈蔓延的势头,进一步规范新闻传播秩序。

众所周知,新闻敲诈是一些媒体机构和新闻采编人员,滥用新闻采访报道权,对基层单位企业等进行敲诈勒索,谋取不法利益,甚至铤而走险,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随着微博、微信、微视、微电影等影响越来越大,一些新闻敲诈却屡禁不止,尤其是一些媒体机构和新闻采编人员,目无党纪国法,无视管理规定,违反职业道德,利用新闻采编活动的职务便利和新闻记者的职务影响,滥用新闻采访报道权,对基层单位企业等进行敲诈勒索,谋取不法利益,甚至铤而走险,违法犯罪。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新闻敲诈”还需用“打虎行动”杀杀风。媒体采编人员及假记者、假媒体新闻敲诈严重干扰基层工作,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新闻媒体公信力和新闻工作者形象。要防止公信力在网络“雾霾”中迷失,关键要制度给力,同时要严整治,狠刹歪风邪气,严惩新闻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做到“令行禁止”。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运用法律手段打击和遏制新闻敲诈,让网络空间清朗起来。同时建立健全新闻敲诈案件“双移送”机制,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和违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刘奇葆说:“要着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规范管理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加强日常监管,深化专项行动,推动‘扫黄打非’深入开展,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针对假记者、假媒体新闻敲诈要以动真碰硬的决心出重拳,严厉打击,深化专项行动,限期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关停一批违规新闻单位,撤销一批违规记者站,吊销一批违规人员新闻记者证,坚决防止新闻敲诈现象扩散蔓延。

毛泽东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积极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在网上开设举报专区、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社会举报投诉,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引导教育广大基层单位企业和群众,增强对真假记者证、真假记者的辨别能力,及时举报。针对新闻敲诈,要出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让新闻敲诈真正远离媒体,使新闻部门真正成为党、政府、人民的喉舌,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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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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