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央
人民网25日刊发了《举报人曝山东无棣交通局公款吃喝 发票竟开成绿化工程款》的报道,在向举报人核实情况时,举报人于凤琴再次爆料,无棣县委县政府也在其曾经营的海丰时代酒店有过多次公款接待,其中县政府有一顿餐费高达2万多元。(人民网 3月26日)
据举报人公布的消费清单上显示,2012年12月16日晚,无棣县政府在其经营的海丰时代酒店一楼接待某集团的负责人,约有17人在酒店“君临时代”房间就餐,喝了近20瓶特选级红葡萄酒,单是酒水就近万元,餐费总额是21470元。2013年5月14日晚,无棣县委在该酒店消费金额8074元,酒水金额达6218元。
近万元的酒水,一万以上的饕餮盛宴,最后就进了17个人的脏腑,多少有些牵强,显而易见的是盛宴变“剩宴”,粮食上的浪费和干部的奢靡之风怎能不受群众诟病?
这两次豪饮狂吃都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闻者无不咋舌,如果说是在八项规定之前,那还存在制度不健全的托词。但在国家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当口,当地县委、政府还顶风作案,公款吃喝,大兴“舌尖上的腐败”,着实让群众愤恨。
“一顿公务宴,数亩农民粮”,公务用餐本来只是公务接待中的陪衬,只是方便干部开展工作的用餐补贴,仅仅是吃顿饭而已,最终却衍生出许多其他含义。公款吃喝是个人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载体,是招商引资、考察调研获利的武器,是穿针引线搭关系的工具,被赋予了这些目的性后,公款吃喝也就必须顺应各种需求,最关键的还是要吃好、喝好、哄好,才能达到目的。这些浪费、这种奢侈,在群众鄙夷的目光中和中央严格的禁令下,却不知收敛,归根到底还是对制度缺乏敬畏之情。
八项规定出台不久,不少地方还抱有“口号大过落实”的应付心理,认为不会动真格,于是表面上扎扎实实推进,暗地里还是老一套,依旧我行我素;不少地方还抱着侥幸心理,落实“八项规定”并不能一蹴而就,地方实践和落实还有一段空窗时期,个别干部就在这段留白时间内胡吃海喝。加之,个别单位还不愿相信“火偏偏就会落在自己脚背上”,这种侥幸心理才让个别地方敢于顶风作案。但殊不知“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在中央逗硬落实“八项规定”的大潮中,一旦触电,都无一幸免。
制度作为干部行为准绳,必须让干部心存敬畏,才能避免个别干部铤而走险。要以坚决的执行态度,强有力的落实方法,严厉的惩处手段,才能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使干部不敢越界、不愿违规,才能彻底消灭干部顶风作案的贼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