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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也需大力兴建制度“基础设施”

刘炳震

2014年03月18日17:0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改革已经到了深水区,改革的难度也越大,从反腐角度来说,治标过程中我们正在打“老虎”、拍“苍蝇”,但要想除根,就得同时着手致力于“釜底抽薪”,考虑治本之策,其中之一就是要大力兴建反腐制度的“基础设施”。2月11日,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会上就提出了“加强反腐倡廉基础制度建设”的问题。

哪些算是反腐基础制度呢?有许多“裸官”携巨额财产转移国外。没有全国联网的房产登记或财产登记系统,就不可能及时监督官员的个人财产登记的真与假,房产的多与少。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属于反腐基础制度。如这次会上提出的“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利矿业权出让等腐败易发领域,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建立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建立反腐倡廉基础制度的可行性。借鉴国外成熟的反腐制度,为我所用,一项一项地来,可以分步走,不搞一刀切或“休克疗法”,稳步推进,步步踏实不落空,又考虑社会稳定,不搞运动式反腐,通过严格可操作、可控的运作,一点点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把党员和公务员队伍从以前习以为常的错误习惯扭转过来,把以前很不习惯的接受媒体监督、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等都逐渐习惯起来。

树高千尺需根深。没有作为坚实垫层的基础制度,不可能在沙滩上建立高高的反腐大厦。这次会议中还提到“清理、融合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切实解决‘跑部钱进’问题”,可见从根本上解决制度性漏洞,体现了中央对于反腐顶层设计。这是一个可喜而可以期待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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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磊、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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