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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涉豪车事故还须严查到底

张雨竹

2014年03月17日10:3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下午1点40分许,在榆林高新区建业大道与明珠大道十字,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丰田霸道车与一辆黑色的丰田凯美瑞轿车相撞,霸道车翻滚后四轮朝天,凯美瑞轿车车头严重受损。(据3月13日中国新闻网)

据事故另一方的车主介绍:白色霸道车爬出来一名男子,急着开会去了,周围有认识的人说此人是建设局的副局长。在事故现场,在媒体进行拍摄时,遭到一伙不明身份人员的推搡,一名记者同行脸部和脖子多处被抓伤,衣服被撕烂。之后,一名身穿黑色西服的男子趁机迅速将霸道车前挡风玻璃处的一张“榆林市人民政府2014车辆通行证”取走。

事情发生到这里,确实很扑朔迷离。按道理说,一场交通事故没有什么奇怪,要么报交警,要么私了,一切按照常规和经验办事。而为何就是这样的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在记者采访时会遇到阻挠,甚至还有人将政府通行证取走,这是否又是在规避什么?

据了解,车牌号为陕KZD113的霸道车购买于2011年,登记在朱登私人名下。不是公车却为何有榆林市政府的车辆出入证?事故发生后,从霸道车爬出来,身穿黑色外套的男子为何匆匆离开,他究竟是不是榆林市建设局的某位局长?

针对这一些种种疑问,面对公众质疑,为官者没有大大方方的站出来,而是玩起了“躲猫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错事就必须得到应有的惩罚。而不是怕受到何种舆论压力,就将该公布的东西隐藏起来,很明显就有种欲盖弥彰的味道。

事情真相到底如何,还有待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证。笔者认为,不管是否是副局长坐拥豪车,还请主动站出来,向社会大众说明情况,交通事故发生就当勇敢接受调查,事故过错该谁就该谁,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更不要妄想企图掩盖某些事实真相,勇于承担责任是一名领导干部应有的气概,为官者必须敢作敢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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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磊、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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