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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开瓶费玄机先得揭开监管玄机

罗瑞明

2014年03月17日13:5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包房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强收开瓶费……在国内餐饮业,这些不成文的“行规”早已备受质疑。尽管近年来各地主管部门相继出台规定,认定商家此类做法属违规,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也明确这属于“霸王条款”,但记者日前实地探访发现,这些餐饮业的“霸王钉”依旧难拔,而且往往是越高档饭店越敢收,其背后有什么玄机呢?(3月16日《东方早报》) 

自最高人民法院明令禁止开瓶费这一霸王条款以来,继续收取的不在一地,仍然在不少地方出现,有些是明,有些是暗。如:天津部分餐饮企业虽然取消了“禁止自带酒水”规定,但却增设了“开瓶费”、“酒水服务费”等收费明目,向自带酒水的顾客收取额外费用,令消费者叫苦不迭;在南昌,顾客自带酒水 酒店居然要收百元“开瓶费”。

已经明确开瓶费是不正当的收费,却还继续“坚守”,硬与法律较劲,收者的胆从何来?除了利益驱使之外,诚然,还存在消费者不愿找麻烦,不想为了区区几百元钱去费时费劲的打官司;而更主要的原因是,此方面的监管还不到位。 

管理餐饮业的部门有不少,而对霸王条款消委会可以管,工商部门更要管。禁开瓶费的管理比其查处伪劣食品相对更为容易,直接就可以断定其不正当,为何就难以将这一霸王条款从现实中废除?以笔者分析,其中的原因在于:没有将其当作是一项重要的职责,至多是当作调解员,如有的工商人员强调“如无法协商解决,消费者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停留在协商上,有谁会怕?依照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对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而禁带酒水等是明确了的霸王条款,为何就不进行严厉的处罚,推到法院起诉是一种责任推卸。 

餐饮业开瓶费等霸王条款还是那么难禁,关键是相关监管部门还没有用心去“禁”,如果是让霸王条款者付出惨重的成本,其还敢“坚守”?因此,要在实际中废除霸王条款,首先还得监管部门有所为。工商部门是第一道把关者,只要从第一个关口堵住,消费者维权也就更便当,打击霸王条款也更有力。要揭开开瓶费玄机,先得揭开监管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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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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