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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工作不到一年被“行规”毁了前程的警示

秦汉雄风

2014年03月12日16:1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8岁的乔红程,2011年从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毕业后入职中石化某下属公司采购部工作。工作不到一年,以“行规”受贿6万元。他把这6万元分成两份汇给了妻子和女友。被妻子发现在外养女友后,乔红程被岳父举报,目前正在接受检察机关立案调查。(3月11日北京卫视)

笔者认为,乔红程的所作所为既令人愤慨,又让人惋惜,更发人深思。令人愤慨的是,研究生毕业后工作不到一年的他竟然受贿6万元,而且还养起了“小三”!让人惋惜的是,年纪轻轻且受过高等教育的他千不该万不该为了区区6万元走上贪腐之路,更不该在外养“小三”!发人深思的是,到底是谁是啥葬送了乔红程的大好前程和美好人生?

有人说,是那可恶的“小三”害了乔红程——如果他不在外面包养“小三”的话,就不会收人家6万元贿赂!也有人说,是他妻子和他岳父害了他——即使他收了那6万元贿赂,但只要他老婆不跟他离婚,他岳父不去检举他,他就不会“翻船”!还有人说,是那个不法商人害了他——如果中标的那个老板不给他6万元的“回扣”,他是不会这么早走上贪腐之路的。

要我说,“小三”固然可恨,但并不是乔红程走上贪腐之路的决定因素。也就是说,即使他没有在外养“小三”,但按照他的秉性和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他也会受贿的。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他的妻子及岳父也没有害他,而是挽救了他。为什么这样说呢?如果他的妻子忍气吞声不跟他离婚、他的岳父不去检举他的话,但按照这个贪腐速度,要不了几年,他就会变成一个巨贪。因此,葬送他前程的不是别人,而是他不检点自己的行为,经不住诱惑;也不是别的什么,而是工程领域的“行规”葬送了他美好的人生。

所谓的“行规”,也就是人们平常所说的“潜规则”。“潜规则”是相对于“显规则”、“明规则”而言的,指那些不成文、不公开、不为正式制度所承认,却又被私下认可、实际起支配作用的、一定程度上人们“遵循”的各种非正式隐性规则,在各个领域里得到大多数人默认的、不成文的行事规矩。比如,在官场流行的“不跑不送,降职使用;只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在药品购销、工程承包、银行贷款以及为取得政府对某种经营业务行政许可等领域,以“中介费”、“劳务费”、“介绍费”、“好处费”等名目支付给经办人员等人的“回扣”;在医院动手术给医生的红包,在演艺界的“先上床后上戏”等等。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从有关报道来看,对年轻又聪明的乔红程来说,也不例外——28岁的他参与了一项工程的招投标,事后一家中标的上海企业找到了他,按照“三个点”的回扣“行规”,送给他6万元的好处费。因为他来自贫困的农村,而且刚参加工作不久,还养了一个“小三”,捉襟见肘的他需要很多钱。面对6万元的诱惑,虽然他开始有些紧张,但最终还是“笑纳”了,并把这6万元分成两份汇给了妻子和“小三”,以博得双方的好感。然而,当“小三”发现他有妻子后,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就给他妻子打电话告诉他俩的事,他妻子一怒之下与他离婚,他岳父处于气愤或为了报复而检举了他。如果他没有受贿的话,他最多只是受到道德上的谴责、纪律上的处分罢了,而不会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不过,只要有那样的“行规”在,只要他继续在中石化工作,只要他不收敛他的行为,只要权力得不到监督,他还会大肆受贿的。一旦有了更多的钱,他还会包养更多的“小三”的。当然,他“落马”也是迟早的事情。

由此可见,虽然我们年年都在反腐败,而且反腐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一些领域的“行规”依然很猖獗,而且根深蒂固、危害巨大:毒化社会风气,滋生、助长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威胁和谐社会构建;破坏成文规则的公信力和权威;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威胁执政安全和社会稳定。再说,高学历并不等于高素质、有能力,也不代表就是个遵纪守法者。因此,必须下硬功夫加以治理。

一是要下硬功夫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决破除各种“行规”、“潜规则”,严惩各类腐败分子。二是每个党员干部尤其是年轻人一定要引以为戒,一定要算清自己的人生大账,一定要有健康的心理,一定要“出淤泥而不染”,一定要自觉加强自身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高地,坚持拒腐防变,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的侵蚀,而不能随波逐流,不要鼠目寸光,不要被“行规”、“潜规则”“拉下水”,不要被权力、金钱、美色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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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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