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佳
3月10日上午,在广州团小组审议现场,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长陈建华说,“有些事情,恐怕上不改下改,未必行得通。包括财产公示,南沙新区搞了试点,处以上干部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应该说效果还是明显的。下一步怎么搞,希望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有个说法,统一来搞”。(3月10日新京报)
官员财产公开,是一个被国际认可的“金点子”。从古至今,从国外到国内,凡是政治开放的时期、政治清明的国家,官员的私人空间相比与普通百姓来说都要得到压缩,甚至官员的家人信息也要相应的公开,被公众监督。
现阶段,我国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还不能完全满足财产公开的要求。许多官员的财产、家庭投资、子女就业就学等应该申报的内容都是内部报告,只向组织报告,而并没有公之于众。少数官员可能依然存在少报、瞒报等问题,人民群众不能对之进行有效的监督。从过去的贪腐案件来看,财产公示制度还没有发挥完全的作用,人民群众对继续完善财产申报制度仍有很高的呼声。
让官员成为“透明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是一种社会的进步。官员定期将财产“亮亮相”、“透透气”,在阳关下“杀杀菌”、“消消毒”,既可以使百姓“放心”,也可以使贪官“收心”。
财产公示的事例自古有之,时至今日,越来越多的官员自愿的加入到财产公示的队伍之中。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同人民的立场一致,积极支持并身体力行去公示。相反,只有那些贪污腐化的“硕鼠”才会反对财产公开。
财产公开是反腐的有效手段。在国际社会中,公开程度高、透明度好的国家有更加稳定的政治局面。财产公开制度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财产公开制度的成功,人心不是问题、技术也不是问题,问题的关键是勇气。官员财产公开程度不高的根本原因在于涉及许多当权者的切身利益,用自己的权力监督自己很难下定决心。因此,财产公开成功的关键在于改革的顶层设计,成立一个能够超越各种权力、革除各种不当利益的机构,才能保障财产公示改革真正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