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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者还须管好自己的“第一次”

刘洛妍

2014年03月10日16:5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一起腐败窝案案发后,他一连几天坐卧不安,因为收了多少钱,他自己也记不清了——“我把收好处费当成了家常便饭”。(据3月4日中国新闻网)

2012年11月19日,白沙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赵雷武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宣判后,赵雷武不服提起上诉。2013年9月17日,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白沙县法院一审对赵雷武的判决。

据了解,2009年至2011年间,赵雷武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三亚海棠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过程中谋取利益,先后6次收受他人贿赂315.8万元。

赵雷武出生在云南省富源县一个偏僻农村,不仅读了大学,更是攻读了硕士学位,最终成了一名重点培养的干部,不得不令人羡慕。然而,随着环境的变化、权力的获得、地位的攀升,人很容易被权力所腐蚀、被利益所迷惑。赵雷武也成了众多受贿者里的一员。

事实上,我们从媒体上披露的官员腐败历程也可以看到,一些贪官污吏在走上犯罪道路之初,对送上门来的巨额贿赂,尚保持本能的警觉;但对小利小贿,他们则坦然纳之。利令智昏,久而久之,逐渐尝到权力变利益的甜头,心理上愈来愈适应,胃口愈来愈大,就像“温水煮青蛙”一样,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显然,赵雷武也是因为有了“第一次”的贪,才造就了他的一步步失守。据他自己说道:在一位林老板的推波助澜之下,他的心动了,也随之收下了平生第一笔不义之财,一百五十万现金。因为有了这一次,他的胆子变的大了起来。从那之后,他便把收好处费当成了家常便饭,形成了可怕的“惯性”。随后,他又利用自己的职权,先后6次收受了大约300余万元的好处。

其实,从量变到质变,再到病变,实际上就是价值观发生转变的过程。廉洁自律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也是党员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准则。

因为有了可怕的“第一次”,赵雷武胆子变大了,因为先后收受他人贿赂315.8万元,他最终被判刑15年,这样的结果也是他咎由自取。

笔者认为,随着思想的褪变,道德法律底线的失守,权力和金钱就成了邪恶的催化剂,尤其是在制度机制约束不力的条件下,我们的干部如果修身养性功夫不过硬,就会掉以轻心,就会像赵雷武一样,自毁前程。因此,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定要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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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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