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仁
广东省茂名市原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吴华强,收受非法矿主贿赂,为非法矿主充当“保护伞”。在茂名市纪检部门查实的基础上,已将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月3日中新网)
这是一起明显的充当“保护伞”案件,“伞破名裂”是“保护伞”的必然下场,十分引人警醒。
在当今的官场,充当“保护伞”的并不是个案,也不是个别领域。那非法采矿的,有国土资源部门的官员去当“保护伞”;那肆意环境污染的,有环保部门的官员去当“保护伞”;而那卖淫嫖娼的,则有公安部门的官员去当“保护伞”。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由于有了“保护伞”,社会上一些人员有恃无恐,或是掠夺国家资源,或是危害人民群众,或是扰乱社会治安。所以,“保护伞”保护的是罪恶,是对国家和人民的犯罪,我们对“保护伞”应该零容忍。
一些官员为什么要去充当“保护伞”?其实,背后有着权钱交易。人们常说,“没有好处不办事,有了好处乱办事”,一些“保护伞”就是这样的人。当他们收受好处以后,就成了一只吃饱喝足的“懒猫”,任老鼠的肆意猖獗。于是,自己所负的工作职责弃之一旁,人民所付的权力显得苍白无力,“保护伞”下只见暗流汹涌。
我们的党,一贯要求党员干部执政为民,清正廉洁,秉公办事。而“保护伞”与党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他们既不能执政为民,也不是清正廉洁,更没有秉公办事。所以,查处“保护伞”就成了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日前,东莞在扫黄风暴中就查处了一些“保护伞”,连副市长也受到了处分,将扫黄引入到反腐。因此,“保护伞”虽然能够一时保护了他人,但绝对保护不了自己。
可见,党员干部切切不能被金钱迷住双眼,而用自己的远大前程和家庭的幸福去换取为他人的“保护伞”。我们只有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决抵制社会物欲横流的诱惑,才能不碰“高压线”,才能真正保护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