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启东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这既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
纪检监察干部都知道,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以及《行政监察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就是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田”。然而,一段时间以来,有些纪检监察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角色上定位不准,大包大揽,越权越位,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严重影响了自己的主业。针对这种情况,中央、中央纪委明确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简称“三转”)的要求。王岐山同志强调,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纠正“四风”问题的根本举措。
纪检监察干部要立足“三转”,开展好“三转”研讨,让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更加明确、方法更加科学、作风更加务实,从而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三转”,当好“护航员”、“清障员”和“示范员”。
纪检监察干部要当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护航员”。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及制度保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任务。换言之,纪检监察干部要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能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去谋划,当好参谋和助手。纪检监察干部要准确把握“三转”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找准定位、理清职责、攥紧拳头、聚焦主业,将履职切入点从配合政府或部门开展督查,转移到对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纪检监察干部要当好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的“清障员”。当前,我国改革处于攻坚克难阶段,也处于矛盾的凸现期。应该说,容易改的都改革掉了,留下来的要不是难点,就是阻力很大的。实践告诉我们,改革发展的力度有多大,纪检监察工作的力度就要有多大;改革发展推进到哪里,纪检监察工作的服务、监督和保障就要跟进到哪里。作风问题不是小事,任由其发展下去,终会愈演愈烈,影响党的事业。腐败具有极强的传染性、腐蚀性,如果不严加惩治,就会像瘟疫一般迅速传播。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就要发挥自己的作用,增强主动监督意识,切实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通过加强信访调查处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执法监察等工作,切实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纪检监察干部要当好党员干部的“示范员”。习近平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党的伟大事业与国家的发展存亡,最为关键的基础是我们的干部队伍。职务就是职责,权力意味着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必须以高标准要求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干部的干部,一定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三转”,打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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