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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核心价值观当“有所为”而又“有所不为”

高福生

2014年03月03日15:3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3月2日,中宣部在北京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公民道德论坛。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战略工程,作为一项根本任务,加强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政策制定、制度保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3月3日《人民日报》)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十八大报告用24个字,分别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勾绘出了一个国家的价值内核、一个社会的共同理想、亿万国民的精神家园,不仅展现了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全新认识,而且让社会公众找到核心价值观里的“主心骨”,为多元时代凝聚思想共识指明了方向、划定了价值航标,让人心驰神往。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其融入生活、触动心灵,进而内化为信念、外化为行为,是一项全民共建共享的民心工程、铸魂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担当。如何培育,如何践行,看起来是个高大精深的问题,但答案却体现在许多传递正能量的细节当中。作为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个体元素,只要人人尽职履责,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就是在为核心价值添砖加瓦。

践行核心价值观当“有所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好头,以身作则,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民务实、清廉从政,以人格力量感召群众、引领风尚。于普通民众而言,也要把核心价值观渗透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崇德向善,修身律己,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孝老爱家,做一个有孝心的人;礼让宽容,做一个有爱心的人;爱岗敬业,做一个有担当的人;赤诚爱国,做一个有追求的人。

践行核心价值观当“有所不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言行的规范和守则,贵在知行合一,不能口是心非,说一套做一套。在工作和生活中,不能重业务、轻政治,重名利、轻道义,重享乐、轻实干,重形式、轻内容;不能讥讽别人搞不正之风,自己办事时却想着招儿去找关系、开后门;不能痛恨“潜规则”,却又希望自己是“潜规则”的受益者;更不能丧失底线,以假乱真、以丑为美、以耻为荣,痴迷“三俗”,甚至冒天下之大不韪,贪污腐化,沦为人民的罪人。

“为”和“不为”是一对矛盾,“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有所不为”方可保证“为必成”。因而,“有所为”而又“有所不为”,不仅是一种能力,更是一种境界、一种智慧,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形、实化于行的科学选择。只要人人结合实际,立足本职,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有所为”而又“有所不为”,践行核心价值观必会春风化雨,实至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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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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