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不支持越级上访 ”重在“办”

罗瑞明

2014年02月27日14:3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意见指出:将加快推进信访工作的法治建设,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信访活动,积极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2月26日《大河报》)

越级上访,上访者要花费不少的成本,同时越级上访并非就能越级解决,最终还得回到属地解决,“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既是为上访者考虑,也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无用功。

一般情况下,上访者没有哪个愿意费时费力的去越级上访,到了越级上访的地步,大都有自己的苦楚,所提出的问题得不到答复,或者说一些按照政策可以办理的事情没有得到解决,在当地解决不了,必然就会寻求新的通道,向上一级反映。而超级上访这一通道关闭,转而当地上访的数量将增加。由此当地信访工作任务不是轻了,更为繁重。

群众来信来访不论到哪一级上访,都是为了解决问题,要做到不越级上访,主要不在上访者,而在当地相关部门,当地部门应承担更多的责任:不能办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好说服教育工作;该办的快速办,不拖拉,不推诿;而要做到这一点,信访主管部门对信访案件应进行跟踪、督促检查,限定时间,责任到人,对每一件信访诉求力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不能越级上访,堵了向上的一条道,上访人员将分流,此时信息畅通最为重要,不仅要有专人进行接访,而且还得进行下访,到实地去,到信访反映比较强烈的地方去,现场听取群众意见,解决实际问题,下访不仅可以第一时间处理矛盾,而且更能显出诚意。同时还应开通网上信访通道,不仅要方便信访者提诉求,更要及时的回答解决,以此减少上访的人数,减少纠纷稳定大局。

不越级上访光靠规定还不够,还得给信访部门和信访涉及到的部门施压力,不仅要进行考核评价,还得进行公示:重大的难办的上访案件应告知去向,具体谁在办,限定什么时间结案;并且将久久不办的部门进行曝光。将接访信息放在阳光下,让千万双眼睛盯着,督促部门去办,将产生一种倒逼,促使相关的部门去办妥。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赵娟、谢磊)
相关专题
· 罗瑞明文集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