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伟
陷入灯红酒绿的我这时已经完全把党纪、政纪和国法置于脑后。虽然有时也担心出事,但看到自己周围有很多类似的人都没出事时,我就把“宝”压在了侥幸心理上,结果是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这是四川省雅安市原副市长谭向红的忏悔语。 (2014年2月18日《检察日报》)
正所谓“贪心由微而其,贪不遏则害人害己;嗜欲因纵而虐,欲不止则迷心身毁。”对于谭向红来说,为名所累,为利所驱,为权所迷,为欲所困,成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似锦前程,毁于一念”的反面教员,是一种自然中的必然。
打开所有落马贪官的履历,我们就会发现,他们大多有一个由好而坏的过程:刚刚上任,往往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居官日久,则渐生骄惰之心、日染腐败之气,以至于在堕落的路上一发不可收拾。
在这个“拐点”上,有三种“心态”起到了“催化剂”作用。其一,自我降低标准。明知是违纪的事,却认为是小事一桩、人之常情,岂不知积小成大、由量变到质变,直到不可收拾;其二,盲目攀比。盲目攀比是为官者的大忌。只看贪官污吏事发前花天酒地,不看到贪官污吏事发后追悔莫及,这样比来比去,比昏了脑子、比掉了自律;其三,心存侥幸。对自己的违法乱纪行为总是抱着宽恕态度,或认为是初犯、是小节,或认为有人掩饰、无人知晓,没什么大不了,于是,一次次的放任,一次次的纵容,就在习惯性的“侥幸”里为自己埋下“不幸”的祸根。
谭向红就是其中的典型例证。面对诱惑,他也曾犹豫过、心虚过、自责过,但终究没能战胜自己,而是在“下不为例”的自我安慰中一步步走向歧路。用他自己的话说,所谓“贪者常忧不足”:难填的欲壑正是吞噬我的深渊。人有七情六欲,关键在于是否懂得克制。因为不管你做过什么贡献,不管你有多大权力,也不管你曾经多么勤廉,一旦触犯党纪国法,必将受到严惩。管好自己,安全无虞;放纵自己,危险在即。
特别是心理学告诉我们,一个人做了好事会产生一种愉悦的心情,这种心情会催生一种促进健康的良性活性物质;做了坏事会遭受良心的谴责、饱受心灵的煎熬,有时这种谴责和煎熬不亚于法律的惩罚。俗话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在党纪国法面前,在社会公理面前,在良心道德面前,任何人都不能抱侥幸心理、都不能盲目攀比,更不能随意自我降低标准。否则,虽然暂时得到了不该得到的金钱、美色,却永远失去了人格,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切。
如此说来,谭向红的惨痛教训再次告诫我们的党员干部,要学会算账,要算大账、不要算小账,要算政治账、不要算蝇头小利账;要算长远账、不要算眼前账。金钱不能带进坟墓,却能把人带进坟墓。借用谭向红的忏悔语来说,就是“要将欲望关进笼子里,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把服务人民作为最大的幸福,常怀律己之心,克勤克俭,永葆简朴、清正的本色。如此,才能保一生平安。”才是长远之举、明智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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