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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成落马贪官的“奢侈品”掌醒谁?

林伟

2014年02月10日15:2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他曾是一名法官,却因贪腐沦为囚犯;他曾是执行局局长,结果是自己被“执行”进了监狱;他胆敢玩弄法律,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他就是陶福友,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原庭长。(2014年2月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用哲学的观点看,有腐的开始,必然有败的结局;有廉的持续,方有洁的一生。这是谁都改变不了的事实。而贪官落马,在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之外,还有难以享受天伦之乐、失去人身自由的痛苦,在精神上所付出的成本,远远大于金钱给他们带来的快感。。

四川省彭州市委原书记陈家荣案发时,受贿的钱都没有用过,分文不少地交了出来。他悔恨地说,受贿的钱“带走了我的自由,带走了我家的温馨,带走了我为党和人民服务的机会。我多想时光倒流,哪怕让我回到艰苦年代,吃粗茶淡饭,只要过自由生活,我也心甘情愿。

江苏省徐州市建设局原局长靖大荣忏悔道:“失去了亲情,也失去了友情,脱离了社会,我从此成了一只断线的风筝无依无靠,只能在漆黑中飘摇。在这里,我看不到日出日落,眼前的天是方的、地是方的,周围只有高墙铁网和荷枪实弹的武警以及偶尔从铁窗外飘过的几朵白云,我将在漫漫铁窗高墙下度过余生。我甚至天天盼望检察机关来提审我,盼望纪委的同志来和我谈心,因为这样可以暂时脱离囚室带来的恐惧和郁闷,享受一丝新鲜空气和自由。

遗憾的是,世界上只有后悔,没有前悔。从近年来落马贪官的忏悔中,我们不难看出,在他们失去自由之后,都会产生各种怨恨,除了恨自己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外,也有埋怨组织,埋怨领导,埋怨家人,当时为何不及时提醒、警告、阻止他们,那样,或许他们就不会迈向罪恶的深渊。而这一切,对于陶福友来说,恐怕再熟悉不过了。特别是对高墙铁窗“蹲监坐牢”的感觉,恐怕他是最有“发言权”的。

因为他曾是一名优秀法官,并成长为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他曾是南京市十佳法官,法院系统优秀业务能手;他曾是一名办案专家,用法律的利剑伸张公平正义;他曾是优秀党员,用自己的行动践行党性和法律的尊严。可以说,他所看到的惩治犯罪,他所接触的刑事案件,他对法律的知晓程度,都要“高人一等”,他一点儿也不缺少法律的警示。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他心中的天平却失衡了。从追求公平正义到追求个人私利,不惜投机钻营、玩弄法律,最终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他将自己“执行”进了监狱里。

令人叹息的是,当警车上的警笛响起,冰冷的手铐锁住双手时,他悔恨地说:“无论是谁,做什么也别犯罪。哪怕是跪在大街上乞讨,也好过失去自由。”

这一番“耳熟能详”的话语,虽然出自陶福友之口,却足以震撼我们所有党员干部的心灵。任何一名党员干部都没有天生的免疫力;任何一个单位部门都不是天然的保险箱;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因此,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都要不断增强自身免疫力,真正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让清正廉洁成为工作中的主旋律。这样,才能为自己的人生撑起一把保护伞,使自己的人生永远是一片自由的艳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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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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