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西奇
干活儿拿钱,这在罗治平等112名工人眼中再简单不过的道理,被定性为“恶意讨薪”,一下让他们的讨薪陷入僵局。(据2月8日《中国青年报》)
恶意讨薪,这其中的“恶意”应遵循怎样的标准,该如何进行界定,恐怕很难说的清道的明。即便有所规定,想必站在不同立场上的人,对此也会有不同的判定。
回到事件本身来看,罗治平等112位农民工为讨回血汗钱,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求助,却被河北省住建厅定性为“恶意讨薪”,理由是“围堵政府部门,以讨薪为由,讨要材料费和租赁费”。
对于这样的理由,笔者不禁想问一问河北省住建厅:农民工围堵政府部门的前因是什么?如果不是被政府部门“踢皮球”,他们能有这个胆?农民工为何要以讨薪为由给政府添麻烦?如果发包方真的没拖欠工资,他们怎敢这么干?吃着百姓的饭,穿着百姓的衣,却如此欺负百姓,你们于心何忍!良心何安!
由此观之,河北省住建厅的“恶意讨薪”认定太随意。在这随意的背后,是否存在猫腻,我们不敢妄加揣测。但从中至少可以说明,该部门工作作风漂浮,对群众感情淡漠。否则,一个注重调查研究的部门,一个情为民所系的干部,又怎么可能不分青红皂白地给讨薪农民工扣上“恶意”罪名。
农民工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他们遇到欠薪问题找政府解决,这是对政府的高度信任。作为人民政府,应倍加珍惜好群众的信任,当切实肩负起为民做主的责任。面对农民工的合理诉求,他们期待的不是政府部门打太极和扣帽子,而是希望政府能组织劳动、法院等部门积极介入,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尽快解决,真正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欠债还钱,这在公众眼中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所以,在农民工的讨薪路上,我们真切期望政府能多关注欠薪者的“恶意”,而不是随意给讨薪者打上“恶意”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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