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伟
中央纪委研究室日前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就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行解读时指出,要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严厉惩处一切腐败分子。(2014年2月1日新华网)
应该说古今中外,哪一个政权都没有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这么一个规律,而导致政权兴亡的主要原因就是掌权者的腐败,从夏桀、商纣到汉末、宋末、明末、清末,各统治集团都是因为腐败而丧失政权的。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正是鉴于古今中外政权兴亡更替的惨痛教训,我们党从执政那一天开始就一直警惕着党和政权可能面临的危害,“两个务必”和“进京赶考”、“决不当李自成,”是伟人毛泽东向全党包括他自己敲响的警钟,表明了我们党始终反对腐败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特别是从建国初期处决刘青山、张子善,到改革开放以后处理陈希同、陈良宇、成克杰、田凤山、胡长清、王怀忠、郑筱萸、刘志军等党员干部,不难看出:我们党始终在任何时期都坚持同党内出现的各种腐败现象进行最坚决的斗争,无论是谁,不论职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只要损害党和人民利益,都要坚决惩治,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然而,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早已表明,反腐败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不可能一劳永逸,一蹴而就。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多元化,腐败分子也再不断变化新花样,手段更狡猾,隐藏更深。正因如此,中央纪委研究室表示,广大人民群众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从当前反腐败形势看,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惩治这一手一刻也不能放松。
由此,也让笔者想到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说过的一番话: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这意味着党内的任何同志,不论职位多高、权利多大,在党纪国法面前都是平等的,不讲特权,没有特殊党员,也没有特殊公民。任何目无党纪、肆意践踏法律尊严、亵渎人民赋予的权力、站在党和人民对立面的行为,最终都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
如此说来,严厉惩处一切腐败分子,已经成为全党的坚强意志,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已经成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对我们党更加充满信心、更加充满信任、更加充满信赖。在这样一个“严厉惩处一切腐败分子”的高压治腐新形势下,如果为官者管不住自己,天马行空,那无异于飞蛾扑火、自取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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