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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敬畏”划出为官从政“红线”

文刀无锋

2014年01月23日10:1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全国组织部长会议21日下午至22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出席会议并讲话。刘云山强调,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从严管理干部,首先要管好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让领导干部正确认识自己,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群众,让手中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新华网 1月22日)

俗话说,官有所畏,业有所成。领导干部保持敬畏之心,不仅是一种人生智慧,更关乎党性修养和作风品行。刘云山强调领导干部要“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群众”,不仅是对领导干部的善意提醒,也为领导干部划出了为官从政的“红线”。

敬畏法纪,就是要做到令行禁止。遵纪守法是领导干部从政的道德底线,也是安身立命的最基本要求、最基本职责和最基本素养。近来,中央和地方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领导干部,教训深刻,原因很多。但对法纪缺乏最起码的敬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领导干部敬畏法纪,就是要尊重法纪的神圣,敬畏法纪的威严,培养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在干任何工作、做任何事情时都要视法纪如“高压线”,严守从政准则,恪守职业操守,坚持谨慎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时时警醒自己、处处检点自己、事事约束自己,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敬畏组织,就是要做到忠诚勤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上强调,“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 组织的培养是干部成长的外在因素和客观条件。对领导干部来说,没有了组织,纵有天大本事也毫无用武之地;背离了组织,再多的荣耀也会化为乌有。因此,领导干部要对“组织”心存一份敬畏,做到忠诚勤勉,坚持一切以党的事业为重,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不计较个人得失,自觉维护大局与团结,自觉抵御歪风与邪气,不断增强对组织的归属感,以一流的业绩回报组织的培养、赢得组织的认可。

敬畏人民,就是要做到为民服务。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也是历史的创造者。领导干部手中的一切权力也都是人民群众所赋予的,必须用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敬畏人民就是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当成衣食父母、当成自己的服务对象,常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真正做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干事,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古人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常存对法纪、组织、群众的敬畏之心,才会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正确的人生航向,才能在工作、生活和自身修养上有所作为。倘若没有敬畏之心,习惯于得意忘形、忘乎所以,不把群众放在眼里、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到头来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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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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