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城浪人
记者今日中午从郑州市惠济区委获悉,因“高价公款宴请”事件被郑州市纪委通报批评的官员王东亮、陈增林在不久前调离原岗位后,已于1月17日分别被免去了相关职务。(1月18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近日,郑州两名官员因“高价公款宴请”被免职的事件可谓是跌宕起伏、路转峰回,给人更是有一种悬疑故事影片的现实现场版的公映般感觉。特别是当地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的作为和对此事件的处置结果,着实吸引了广大民众的眼球,更是惹得了网络媒体和民众们的一片哗然和非议。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去年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先是当地纪检部门在“高价公款宴请”事件后长达半年的调查,才有了“通报批评”和对其进行“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然而,仅在三个月后,这两名受处分的官员却双双被调离原单位,并且一名官员调任惠济区新区主任助理,另一名官员则调任惠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当起了局长。
一起十分简单的违规违纪事件,却让当地相关部门用了长达半年之久的调查取证,才作出对违规者以“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这样的工作效率又当从何说起呢?特别是在正值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际,这两名官员花掉1.3万余元的公款进行宴请。如此顶风作案更应严惩。然而,其最后却也只是“党内严重警告”的通报批评。而更为引人质疑的是,这两人居然在受惩处后却又被任用到新的职位,特别是这名街道办事处主任,更是由原来的屈居书记下面的“二把手”变成了一个部门的“一把手”。如此处理着实有点“高”。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此事件近日经过网曝和在媒体的跟踪报道后,不仅引起了民众的强烈质疑,也引起了当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并连夜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免去这两名“高价公款宴请”官员的职务。可以说,当地政府的反应不仅迅速,比起去年对该事件的处置不仅是效率上提升了成百上千倍,而且也没有半点的“拖泥带水”,“直接免职”更是掷地有声。但余以为,对“高价公款宴请”事件如此处理之“结局”也并不算“高”。
笔者认为,如果早有如此“壮士断腕”之勇气,又何来今日“连夜免职”之忧愁。言及由此,也就不得不再次让人心生质疑了。这当初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又是谁给的呢?后来的“调任职务”又是谁来决定的呢?如此反常做法不仅违反了干部选人用人等相关规定,更是视党纪国法于儿戏。难道说其背后还存在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秘密?
再说,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也明确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然而,从这两位干部的处分和任用做法明显是违反了相关规定。现在,虽已对这两名官员进行了免职,那么是不是也要对当时负责处理和任用相关工作的责任人进行追究问责呢?否则,如何肃风正纪,如何震慑和遏制类似事件的重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