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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破格有理”叫好

飞翔

2014年01月16日11:1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日前,中央发布了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对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特别需要”作了明确界定,并要求在讨论决定和任前公示时,对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都要“亮一亮”、“晒一晒”。这种让“破格有理”的规定,令人为之拍手叫好。

近年来,从29岁周森锋当选湖北襄樊宜城市长开始,到“美女县长”胡娟8年6次破格提拔,再到“火箭提拔”的徐韬,等等,一次次将“破格提拔”推向舆论关注、谈论的焦点,有的一直广受质疑,有的甚至还处理了不少人。“破格提拔”之所以滋长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主要是因为“特别优秀”、“特别需要”没有明确规定,最终导致少数人说了算;“破格提拔”之所以受到各方质疑,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提拔原因不明确,没有真正说明白优秀在哪点、特别在哪点。

如今,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对“特别优秀”、“特别需要”作了明确界定,这就让“破格提拔”有了“硬杠杆”,跨不过去,再有“关系”也无法破格,从一定程度上讲,很好的遏制了“火箭式提拔”、借破格之名行谋私之实等不正之风。要破格提拔,这个干部首先就得达到《条例》规定的所有条件,否则“免谈”。另外,上级组织部门也好“把关”,可以对照《条例》规定,一项一项的审核,避免了以前那种没有标准,不好否定下级认定结果的情况。

还有就是,以前的破格提拔,根本不会向外界言明这个干部究竟“哪点优秀”、“哪点特别”,当引发舆论事件后,相关部门也是简单一句程序合法了事。加之年轻干部本来工作时间就短、展示舞台就小、认同范围就窄,大家对其了解也不深入,这就为“背景论”提供了猜测空间,一旦破格提拔,就算再优秀也会有质疑,因为大家不了解。新修订的“条例”,要求在讨论决定、任前公示时,都要对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亮一亮”、“晒一晒”,这样大家就对破格原因了解得真切,也就不会再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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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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