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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纪检利剑”需用好“规矩之石”

清秋流筝

2014年01月14日14:2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对纪检监察干部明确提出“四个不准”的纪律要求,深入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中央巡视组实行“三个不固定”,公开通报4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013年,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举措与实践备受社会关注。(据1月12日中国新闻网)

随着中央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在反腐倡廉中所发挥的作用也日益增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一股强劲有力的“打虎风暴”席卷而来,公众在对“贪腐之虎”纷纷落马而拍手称快的同时,更是对中纪委的铁面无私、雷厉风行感到十分欣慰。可以说,在打击腐败、弘扬正气的这场战役中,公众对于中央的信心空前巨大,反腐倡廉之光日渐璀璨。

然而,“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中国共产党纪律执行实施的监督者,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同样更是普普通通的国家干部,在加强监督履职的同时,更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纪检监察干部如果思想不端、作风不正,那么在调查腐败案件的过程中,自己就会底气不足,甚至会发生以权谋私、知法犯法的违规违法行为。令本应无坚不摧的“纪检利剑”蒙上灰尘,甚至腐蚀生锈,最终失去应有效力,丧失公众信任。因此,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不断砥砺“纪检利剑”,率先让自己“硬起来”,就成为了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任务。

我们看到,中央“八项规定”一经出台,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就迅速行动,抢抓作风建设的有利时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是认真履责,积极投身作风整改。作风“高压线”不但被搭建起来,更是“电力”十足,持续发挥着震慑警示作用。“四个不准”纪律要求的提出,更是为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用权画了“红线”、作了规范,有效避免了纪检干部的违纪行为。与此同时,中央纪委监察部更是跟进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中央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中央纪委办公会议规则和监察部工作规则,建立不驻会常委向中央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进一步严明了纪检监察系统内的各项纪律,加强了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中的纪律约束,用“规矩之石”将“纪检利剑”砥砺得锋利无比、无坚不摧。

回顾一年来大大小小的“反腐节日战”,总的来说战绩不错。如今,春节将至,“无节不腐”的定律是否会再次应验,民众对此仍持有观望态度。在此,笔者认为,面对最为严峻的“纪检春节关”,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及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咬紧牙关、一战到底。一方面,要继续以最严格的纪律约束自己,以最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一如既往地管住自己,坚决抵制不良诱惑,保持一身正气;另一方面,要以更为敏锐的听觉和视觉,以更加有力的脚步和重拳,严格依法查处贪污腐败案件,着重打击干部队伍中的“贪腐之虫”,以“纪检利剑”斩断腐败之根,切实维护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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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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