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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通报5起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告诫啥

谢启东

2014年01月09日15:5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日前,监察部就5起危害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发出通报。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安徽省萧县大量制售病死猪肉失职渎职案,山东省潍坊市峡山区生姜种植违规使用剧毒农药失职渎职案,山东省阳信县制售假羊肉失职渎职案,江苏省东海县康润食品配料有限公司非法制售“地沟油”失职渎职案,山西省孝义市金晖小学学生集体腹泻事件失职渎职案。监察部对食品质量安全事件高度重视,组织力量专门进行重点督办,有关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及时进行查处,给予46名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8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据1月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习近平曾经强调“‘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对食品安全问题,要在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的同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为我们如何确保食品安全指明了努力方向。

监察部通报的萧县大量制售病死猪肉失职渎职案等5起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典型案例,给予3名副县长等46名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表明了我国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者严肃追究责任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同时,既给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敲响了警钟,又告诫人们:

全民参与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基础。从制售病死猪肉案来看,当地群众和基层干部不是没有人看见,而是他们认为自己又不买来吃,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充耳不闻,不检举揭发,也不制止,纵容了违法犯罪。其实,像地沟油、假羊肉、毒生姜、硫磺腐竹等等违反食品安全的生产和加工,并非无人发现,都是当地群众抱有与己无关的心理,让违法者有了生产加工的机会和空间。可却不去想想,大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到处都可以生产加工有毒食品,这里加工生产的病死猪肉卖到了外地,外地生产的其他有毒食品也许进了自己的厨房。可见,只有全民来检举揭发制止生产加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食品安全事故才能得到遏制。

齐抓共管是确保食品安全的保证。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通报的5起案例,明显暴露了地方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等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因此,必须加强监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制度,帮助食品经营企业建立自律机制,让食品市场秩序逐步走上规范化。尤其是要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网络,质量监督、农业、工商、卫生、药监、出入境检验检疫以及城管等部门要协调配合,解决好“龙多不管水”问题,发挥各自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食品安全齐抓共管。

严惩违法犯罪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环。食品安全《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从政策法规上加大了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要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深挖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源头,斩断非法利益链;要纠正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监管不力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食品安全,人命关天。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因此,抓好食品安全不只是职能部门的事,既是政府的事,也是全民的事,只有动员全社会,积极举报和揭发,靠广大群众来监督和制止非法食品生产和加工。作为负责食品安全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要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时刻绷紧“人命关天”这根弦,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职,形成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合力。

全民要积极行动起来,让食品安全警钟长鸣,杜绝有毒有害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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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方蕊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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