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宏胜
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部署做好冬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2014年1月9日《人民日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显然,国务院召开的常务会议决定了两项重要事项,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二是,部署做好冬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前者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要抓好“当头炮”为“重头戏”,后者则是关注民生的大事,困难群众如何过冬春和让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受益。
笔者以为,全面深化改革,就要继续把简政放权作为“当头炮”,在公开透明上下功夫,在持续推进中增实效。进一步推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的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细心的人们不难发现,在抓三项措施的实施中,首先是要求公开国务院各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推进进一步取消和下放,促进规范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切实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显然,国务院各部门要从自己做起,在简政放权中起带头作用,并能发挥好示范性效应。
其次,就是要改变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到“放”、“管”结合。也就是说属于政府部门管理范围的要管且必须管好,不属于政府部门管理,一定要全力放开,堵住“偏门”,消除审批管理中的“灰色地带”,不得在法律法规之外设立面向社会公众的审批事项。
再次,在去年分三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生产经营领域,再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使简政放权成为持续的改革行动。
毫无疑问,从国务院各部门带头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到清理并逐步取消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再到加大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不仅表明全面推行深化改革的决心与信心,而且也再一次说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事关改革大局,事关责、权、利明晰。
因此,进一步推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关键在于实施和抓落实,增实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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