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伟
重庆市城口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于少东或许没有想到,本想留住幸福、浪漫时刻的视频资料,在后来被调查时成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证据。(2014年1月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正如报道中所说的,这是一场“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婚礼。视频资料中,多辆豪车组成迎亲车队,五星级酒店偌大的宴会厅里人流熙攘、座无虚席,动用大型摇臂拍摄设备和多台摄像机拍摄……这些让见过不少世面的酒店服务员都感叹,“从没见过这么大的排场”。但这也是一场明显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大操大办并借机敛财的婚礼。
要知道,城口县是重庆市最偏远的县之一,经济欠发达,干部职工人均月收入2000元左右。面对党政干部每人三五千元的“礼金”和企业老板少则1万元、多则10万元的“礼金”,于少东心里也有过不安,但却心怀侥幸、自欺欺人地认为这是顺应风俗,是正常人情往来,最终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90多万元,触犯了党纪国法。
于少东在《悔过书》中写道:“在儿子办婚礼的问题上,尽管最初反对大操大办,但最后还是经不起诱惑,从默许到亲自参与这一违规违纪行为。在听说有人举报的情况下,不主动向组织交代说清问题,而是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制造假礼簿和支持儿子隐藏礼金,企图蒙骗过关。自己在这个过程中显得是这样的麻木大胆,甚至在被组织调查之初都还没有认识到自己问题的严重性,现在看来真是可惊可叹。”
在笔者看来,于少东所说的“可惊可叹”,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婚丧喜庆办酒席,宴请宾朋,是我国许多地区的风俗习惯。干部群众适当地办理这些事宜是一种正当的活动。但是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讲,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办理这些事宜时必须要有所约束和节制,不能利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机会,敛取钱财。所以,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把婚丧嫁娶作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内容三令五申,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对于于少东来说,不可能不知道。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后,中央政治局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可明知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于少东还是心怀侥幸“照办不误”,并且绞尽脑汁,转移地点,减少环节,搞阴阳礼簿,对抗组织上的调查。“可惊可叹”的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最终于少东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由此观之,于少东所说的“可惊可叹”,是撞上“南墙”后的惊叹,是搬石头“砸脚”后的哀叹,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后的感叹,是“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后的悲叹,给我们的警示是极其深刻的。
在中央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形势下,依然有一些单位、个人顶风作案,对八项规定置若罔闻、心存侥幸,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违规成本较低。现如今对于少东的查处,不仅显示出落实八项规定抓得越来越严、越来越细了,整风肃纪的决心越来越坚定了,而且“小违纪”“小腐败”也要付出大代价。如此高的“违规成本”再次见证了无论哪一级哪一个部门都不在“法外之地”,“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从来不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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