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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事项报告核查倒逼“官德”重塑

容剑锋

2014年01月02日16:4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提出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对拟提拔的部分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和其他需要核查的对象进行重点核查,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这几年都在做。从制度设计来看,其目的在于预防腐败。但实践中,一些领导干部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愿报就报,不愿报就不报,即使申报了还存在少报、瞒报、虚报等现象,使该项制度安排的预期大打折扣。从近年来发生的“裸官”贪腐、官员财产转移海外、官员超生等案件可看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监督与威慑作用尚未真正体现,亟待完善和改进。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那些“裸官”,首先是个人诚信有问题,再次是对党不忠诚。对国不真、不爱,对党不忠、不信,本质是官德的失范。“官德”缺失的背后,自然有社会风气影响因素,也有官员自身修养不足、信仰缺失问题,然而更为关键的是缺乏严格的他律机制。具体到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这问题上来,仅仅强调申报的自觉性还不够,需要更加完备的核查、问责机制。

这次中组部专门发出通知,并补充强调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就是对那些不如期、不如实报告行为采取的针对性措施,必将形成倒逼机制。据有关知情人士透露,中央巡视组在首轮巡视中,运用的一种巡视手段,就是抽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并从中找到线索,为打“老虎”和拍“苍蝇”奠定基础。

显然,每年按比例随机抽查个人事项报告材料,并将核查结果作为干部储备、提拔的依据,必将切断领导干部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过程中的观望姿态和侥幸心理,其传递的信号就是:“从业有风险,报告须谨慎”,如果不如实或隐瞒报告个人事项,一经查实则随时有升迁无望的结果。而对于广大干部来说,最重要的职业预期就是晋升更高职位,如今预设了“报告个人事项核查”这一前置必要条件,要实现其晋升预期,就不得不考虑不诚信、不忠诚的后果。

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为民服务,是最核心、最起码的“官德”。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进行核查,从晋升制度上设置了一道硬“杠杠”,为官员诚信从政、忠于组织套上了紧箍咒,无疑是加强“官德”建设的一项实质性举措。

而且,领导干部需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中,涉及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个人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其背后直接反映官员的政治操守、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领导干部能负责、如实报告以上事项,无疑是对其权力行使具有很强的约束力和导向性,对“官德”建设也具有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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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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