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建雄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
党中央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对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再发通知,再提要求,再出措施,这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体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是给领导干部打上“预防针”,念响“紧箍咒”,筑起“防腐堤”。
温习《规定》,打上“预防针”。《通知》要求,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制度的执行力首先体现在对制度学习理解的能力,如果不熟知制度,不对制度心存敬畏,就会在无知和侥幸中违犯制度。因此,要把对《规定》的学习宣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领导干部时常温习《规定》,常学不懈,为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提供参考依据的同时,打好廉洁自律“预防针”。
严格纪律,念响“紧箍咒”。《通知》明确,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报告纪律。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同时强调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诚信是为官之根本,是一个领导干部必须应有的品格。提高政府公信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干部的诚信。同时,诚信又要靠法制规章作保障。《通知》此次对不如实或隐瞒不报者提出强硬的处理措施,无疑是给领导干部念响了“紧箍咒”,浇注了“防腐剂”。
抽样核实,筑起“防腐堤”。《通知》提出,今年起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拟提拔的部分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和其他需要核查的对象进行重点核查。心存敬畏,行有所止。《通知》不但明确虚报瞒报追责,而且提出要抽样核实,使上位监督优势和官员诚信评估粘合起来,为领导干部筑起了“防腐堤”,利剑高悬,颇具四两拨千斤之力道,必将对一些心存侥幸心理的领导干部产生很强的震慑警示作用。
习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讲话时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如今,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吹响之际,中组部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再提要求,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具体落实,必将给监督工作再加“砝码”,打紧领导干部“廉政结”,筑牢“防腐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