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明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要加强对政府债务状况的考核。把政府负债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任期内举债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防止急于求成,以盲目举债搞“政绩工程”。(新华网)
适度举债,对发展经济是有益的,甚至是必要的,毕竟我国底子薄、起点低,要谋求“弯道超车”,就要有一些非常规的“动作”。但俗话说“量体裁衣、量入为出”,借多少钱,要看自己能还多少钱。倘若,过度借贷,资不抵债,后果是灾难性的,欧洲债务危机就是前车之鉴。然而,很多官员上任后明知有风险,却仍然盲目追求“跨越式”发展,搞一些不切实际的“短、平、快”,甚至“为了虚假的繁荣,透支明天的幸福”,留下一堆烂摊子,等着后任来扫尾。
部分干部不顾本地区的实际财力,热衷于盲目举债、大干快上,搞不切实际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看似政绩冲动惹的祸,实则“根子”却是在考核体制上。干部考核是反映干部政绩的“一面镜子”。如果,政绩考核不科学,那么照出的“影像”就可能失真、变形,不能反映干部的真实业绩。实际上,正是由于组织部门对地方债务的考核存在缺位,部分干部才敢用“透支未来”的方式,换取“虚胖”的政绩影像,以便浑水摸鱼、窃取高位。部分干部“显绩光辉,潜绩烂尾”,留下一屁股债,反而升官走人,错误的政绩导向值得警醒。
此次,中央将政府负债纳入政绩考核, 不仅给急于求成、盲目举债等偏激的发展观踩一脚刹车,也有利于校正干部考核的尺子,以便更科学、合理地评价领导干部的政绩和能力。“制度之要,首在执行。”要把《通知》贯彻好、落实到位,首先,组织部门要先行一步,制定更综合、全面的政绩考核标准。政绩是大是小,既要考量摆在台面上的显绩,更要考核为政绩所付出的成本和代价;不仅要看任内干了些什么,更应该干部看走后留了些什么。其次,要完善财务审计责任,让那些不计成本搞政绩工程,留下政绩“烂尾”的干部没有“市场”。
已近岁末,年度考核即将来到,新一年的发展计划也将展开,期待各级干部能够对照新要求,走好施政的“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