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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副处”退休后领刑5年3个月的警示

林伟

2013年12月23日16:5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退休后因十多年前的一段受贿经历被认定受贿30万元,近日广东省教育厅思政处原女副处长刘秋明被广州市中院终审判刑5年3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没收退出的违法所得30万元,上缴国库。(2013年12月20日《羊城晚报》)

正所谓“世上黄金虽宝贵,为官清廉价更高。”古往今来,多少人因为清廉而流芳百世,又有多少人因为腐败而声名扫地,悔恨终生。亦如一廉政格言所说,“纵贪欲如落水,不用吹灰之力,终成灭顶之灾;保清廉似上山,定需步步用力,方能攀上巅峰。”

其实,清廉不仅仅是一种行为,更是一种思想、一种境界。廉洁自律也不光是不贪不沾,关键是思想正、灵魂净、心灵洁。只要把清廉二字放在心灵的天平上,那么无论在什么环境下,我们都不会走向人生歧路。

很显然,今年58岁的刘秋明退休前没有把清廉二字放在心灵的天平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导致自己退休后也不能静心享受天伦之乐,更没法安度晚年。这不能说不是一种悲哀。

特别是报道称,退休后的刘秋明于2012年4月13日,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并交代了主要犯罪事实。当日,检察机关对其立案侦查。案发后,刘秋明向广东省纪委及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退出了违法所得。这意味着她煞费苦心受贿的30万元,分文没得到,全部上缴国库,而且还被处没收财产3万元,领刑5年3个月,这无疑是“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新版本,也是落马贪官“水中捞月空欢喜、竹篮打水一场空”的最新见证。

正因如此,笔者认为,刘秋明受贿30万终审判刑5年3个月,再次警示我们,腐化堕落,往往是权力与金钱结合的衍生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金钱越来越显示其特有的魔力,当权力与金钱纠缠不清的时候,腐败和堕落就会随之而生。所以,沉迷金钱铸枷锁,淡泊物欲促清廉。大量事实证明,权力是一把双刃的剑,“挥”之不慎可能会伤及自己;权力是一把炽热的火,“燃”之不察可以将自己焚毁;权力是一泓激流的水,“掘”之不疏会招致灭顶之灾。尤其是当权力与金钱过分亲昵时,腐化堕落的魔掌就会把掌权者击倒。

如此说来,自我失控,腐败必生。对照无数前车之鉴,不容我们有丝毫懈怠;审视身边廉政环境,我们必须时刻警醒。世上没有“后悔药”,与其事后哭算“后悔帐”,不如平时算清“人生帐”,管住自己的手、管牢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高筑“防腐墙”,以勤廉为伴,与贪腐绝缘。

只有这样,才能守得住道德底线,纪律红线,法律高压线,从清廉做人开始,走好自己人生的每一步,才会一生平安,有一个幸福的晚年。否则,一旦放松思想警惕,贪欲膨胀、蜕化变质,就等于给自己埋下一枚“炸弹”,早晚都会起爆,没有时间限制。刘秋明退休后仍然领刑5年3个月,就是最好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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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方蕊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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