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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问题”就该“点名处理”

刘旭

2013年12月18日15:3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纪委日前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笔者发现,与此前的三次通报相比,这次通报不仅案件的数量有所增加,而且打破了违纪通报不点名批评的“惯例”。笔者以为,中纪委在“双节”将至的关键节点点名通报典型问题,再次彰显了中央狠刹“四风”、严惩腐败的决心。(新华网)

以往的违纪典型问题通报,一般只提职务不提姓名,或者用“某”掩去违纪人员的真实姓名,看似是对干部的保护,实则是对“苍蝇”和“老虎”的姑息和纵容。违纪行为如果见事不见人,民众就无法实施监督、敦促改进,有关部门就无法严厉问责、以儆效尤,批评和自我批评“利器”就可能变成“钝器”。对违纪干部来说,如果不扯去最后一层“遮羞布”,就无法真正触及灵魂、真心改过。

人常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干部违纪,说到底是因为权力“出笼”;让顶风违纪的领导干部彻底“曝光”,意在给更多的党员干部敲警钟。点名通报把违纪干部晒到了阳光下,让周边的亲属、同事、民众看到了身边的“榜样”,更多的党员干部通过媒体看到了真切具体的典型问题和处理结果,这比那种无关痛痒的不点名通报警示的范围更大、更直接,也一定会更有效。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那么,对待干部违纪行为,就需要放到阳光下,就应当接受民众的监督和批评,就该用制度问责追责。而中纪委通报揭开“某”字面纱、直接点名批评,便是落实全会要求的第一步,对基层不仅是表态,也是一种“典型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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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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