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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偏“城镇化彰显新型城镇化的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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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7日16:3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城镇化指标层层下达、层层加码,有“城”无“市”摊大饼,重“地”轻“人”……城镇化发展中的错误观念和做法将被“纠偏”。近日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对“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提出新要求。(12月16日新京报)

城镇化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高歌猛进,城市“地盘”不断拓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城镇化率达到了52.6%。然而,与之相伴随的矛盾和问题也层出不穷,城市“摊大饼”、“鬼城”频现、重地轻人、千城一面等,让城镇化异化成了“市长工程”“政绩工程”,导致老百姓没有享受到城镇化的成果,反倒尝了“苦果”。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强调要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在理念上为城镇化建设“纠偏”,彰显了新型城镇化的题中之义,有助于实现更高质量、更高品味、更惠民生的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当前一些地方政府为短期的经济利益和虚荣的“面子工程”,急于求成搞建设、揠苗助长搞开发,强拆强建、贪大求全、盲目建设,违背了城镇化发展的规律,“扛着锄头住楼房、阳台上面把猪养”的现象无疑为当前城镇化敲了一记响亮警钟。新型城镇化是相对于旧有的城镇化模式而言的,视城镇化建设为一项系统的、全面、复杂的长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循序渐进、接续奋斗。强调“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将城镇化的重点和中心放在了“质量”上,为过去拼规模、拼速度、拼政绩的城镇化踩了一脚“急刹车”,真正踏上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轨道。

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本的发展。城镇化的核心归根到底是人的城镇化,不仅要在居住空间上一改贫穷落后面貌,更要在享受的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上与城镇接轨,让农民享有与城镇市民同样的生存权利和发展机会。迁村腾地、大拆大建,把农民赶上楼的城镇化只能是被城镇化、伪城镇化,大大偏离了城镇化的核心,与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渐行渐远。“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的新要求,及时叫停了忽视群众利益的畸形、跛足的城镇化,促使地方政府脚踏实地、稳扎稳打推进城镇化,实现城市空间和公共服务共同城镇化。

城镇化理念上的“纠偏”仅是个良好的开端,避免新型城镇化沦为空洞的口号,非一蹴而就之功,必须做好长期奋斗的准备。要加快转变唯GDP论英雄的政绩观,树立科学合理的政绩导向,彻底改变地方政府凭快速城镇化捞取政绩的现象,保证城镇化适当瞻前又不过度超前。要聘请专业团队编制科学完善的城镇化建设总体规划,一张蓝图管到底,“功成不必在我”,而非“一任市长一张蓝图”。要适度推进、适时突破,加快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发展步伐,以现代农业、新型工业为支撑和突破,奠定新型城镇化的产业基础。

城镇化是美丽中国建设的一部分,城镇化理念“纠偏”避免了短视发展行为的发生,造福了城市发展,造福了子孙后代,响应新型城镇化的题中之义,必将指导地方建设出更多特色鲜明、山清水秀、宜居宜业的美丽小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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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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