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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功臣”沦为千万“巨贪”的忧思

倪洋军

2013年12月17日14:3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伟林受贿案在吉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冯伟林自2001年以来,利用职务之便,插手工程建设、设备采购、人事安排等诸多领域,单独或者伙同亲属收受贿赂多达170多次,涉案金额高达4000余万元。位高权重的冯伟林素以“文化人”自居,喜欢舞文弄墨,出版过多本散文诗歌,常自诩“书生报国”,并曾在多个场合向下属表示“廉洁是对父母最大的孝顺”,在湖南官场知名度甚高。(2013年12月16日经济参考报)

呜乎哀哉。在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强大反腐声势下,又一只疯狂敛财4000余万元的“老虎”被打倒。这绝对是反腐败的胜利。而就是这样一位“报国”书生何以贪腐至此?其贪腐背后隐藏着诸多忧思。

听其言更要观其行。大凡贪官都比较善于伪装,他们通常有着“双面人生”、“两面性格”。前文提及的这位“报国”书生、高速“功臣”便是其中之一。冯伟林主持工作期间,湖南高速一度从“后进”水平跃居全国前列,被称为高速“功臣”。他平素给人的印象非常低调,对文学十分热衷,很有才气,而且还在多个场合向下属表示“廉洁是孝顺”,他的办公室中也曾挂着“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畏我能,而畏我公。公则不敢慢,廉则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这样的字。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喜欢舞文弄墨的湖南高速“功臣”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非法收受贿赂170多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沦为了彻头彻尾的“巨贪”、“老虎”。冯伟林这样的“两面贪官”再次提醒我们,观察干部、评价干部、使用干部,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要科学全面地考核其政绩,绝不能被其善于伪装的一面蒙蔽了双眼。

忌人心不足蛇吞象。是人,总会有私心,党员干部也未能完全超凡脱俗。但是,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切忌人心不足蛇吞象。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有些领导干部,在有了一定的职权后,私心贪欲便会逐渐膨胀,不加遏制,便会腐化变质、沦为贪官。自冯伟林升任湖南省高管局一把手后,他的权力也因身份的变化而跃入了另一个层次,其心理状态亦发生了很大变化,于是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疯狂敛财。贪如火,不遏则焚身;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从思想上戒除贪欲贪念,并时刻告诫和警醒自己规范用权、谨慎用权,始终做到不贪不占。唯有如此,才能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正道上一路走好。

防部门权力利益化。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也特别强调,法必须大于权,决不允许权大于法,杜绝部门利益法制化。然而,反观当下,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中不仅是一个行政主体,而且还是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一个明显的运行特征就是部门利益化——部门作为利益主体出现,争取更大的权力和利益。在高速公路招标、投资建设以及运营过程中,湖南高管局兼任业主、部门管理者、政策制定者等多重角色,这就难以避免“部门权力利益化”的嫌疑。因此,必须从制度设计层面防止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从而杜绝政府部门的负责同志搞“权力寻租”。

权力监督不可缺失。权力向来是把双刃剑,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冯伟林的任期内正是湖南高速大发展时期,一年之内开工高速十多条。哪个标段给谁干,往往就是冯一个人说了算。冯伟林大权在握、炙手可热之时,他的一个批示、一个招呼就可以产生一个千万富翁。在这种情况下,换了谁来当局长,都很难避免在权力的诱惑下变异。纵观其他一些落马贪官的堕落轨迹,也都与权力监督不够、不严、不力有关。故此,必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腐败不除,祸国殃民。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是我党的一贯立场和坚决态度。而反腐败必须突出预防为主,我们在痛打“落水狗”的同时,更要不断加强预防腐败制度体系的顶层设计,并切实硬化制度执行,力求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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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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