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洋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改革政绩考核机制,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从八个方面对改进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树立了新导向,是指导政绩考核工作的新的“指挥棒”。
长期以来,“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一直为干部群众所诟病。改革政绩考核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是转作风、惠民生的迫切需要。领导政绩考核什么,怎么考核,由谁考核,是必须要切实解决的根本问题。在考核过程中,能不能让群众说得上话、说话管用,是该项工作能不能让群众满意的关键所在。为了提高群众的话语权,不妨将政绩考核的“指挥棒”交给群众。
标准请群众参与制订。改革政绩考核机制,首先必须制订科学全面、严谨规范、完备完善的考核体系,也就是标准的制订、指挥棒的设立要得当。各级各地在结合实际制订政绩考核标准的过程中,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开展群众听证会、讨论会、座谈会等,深入发动群众,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做到多层次、全覆盖、接底气,使标准能够符合地方实际、贴近群众需求,既要科学全面,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更要具有可操作性,切忌脱离群众实际,搭建空中楼阁。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正确导向,既考核干部的显绩,更考核干部的潜绩,并始终坚持将群众答应不答应、支持不支持、满意不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考核让群众参与打分。考实、考准干部政绩,是评价干部、使用干部,遏制“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重要环节。在政绩考核的时候,要坚持将评判的标尺交给群众,邀请群众参与打分,并且加大群众评价的分值和权重,只要大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干部坚决不能使用,只要大部分群众不认可的工程坚决不能上马。在邀请群众参与考核、参与打分的过程中,切忌人为划圈子、框范围、定调子、戴帽子,绝不能以行政命令干扰正常的考核程序或用官念架空民意,更不能弄虚作假、强奸民意。
问责需群众心服口服。干部政绩考核,优秀的、负责的必须通报表扬或可以提拔使用;落后的、渎职的必须严肃问责、严厉惩戒。对于那些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的官员,要加大问责力度。一方面,问责前要充分调查取证,特别是要深入群众中明查暗访,多方听取群众意见,同时要坚决依照法律法规,符合程序,不能问错责或乱问责,不但要依法依规,更要让群众心服口服。另一方面,问责结果要广泛公开、全面通报,既起到震慑作用,又接受群众监督,尤其要避免轻问责或问责不力,更不能出现免职不久旋即复出等尴尬现象,真正让群众满意。
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脱离群众是最大的危险。在干部政绩考核的问题上,能不能坚持走群众路线,如何坚持走群众路线,是该项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晴雨表”。也许有人会担心,将指挥棒交给群众,会失控或偏离方向,其实只要真正做到了将群众放在心上,群众也是会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工作的。反之,戴着脚镣跳舞、权力架空程序,才有可能失去民心、偏离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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