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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不再是个“筐”

顾仁

2013年12月09日16:2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近日出台。(12月9日《人民日报》)

《决定》出台以后有人评价,这是重拳整治公务接待,这话一点不错。初读《决定》,只觉得亮点纷呈。无论是要求务实节俭,还是要求高效透明,都很符合国情,符合群众的意愿。

在《决定》中,让人眼睛一亮的是,今后的公务接待必须凭“函”接待。第五条规定: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这就明确了公务接待必须是公事公办,同时也明确了公事公办的范围。

公务接待,是公务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环节。但是,在过去的公务接待中就变了味,走了样,让公务接待变成了“筐”,什么接待都往里面装。例如,有的领导一个电话,就可以让有关单位接待,让公务接待变成了权力接待。有的是单位的同志来了亲友,于是单位做东,大家欢聚一堂,将公务接待变成了亲情接待。还有的是,单位并没有公务接待,而是单位自身管理不严,吃喝之风严重,小吃天天有,大吃三六九,这就将公务接待变成内部接待。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照此发展下去,公务接待这个“筐”,一定会被装坏,装破,所引起的铺张浪费,奢靡之风盛行,定会遭到人民群众的反对。

这次《决定》的妙招之处,就是实行凭“函”接待。确实是公务活动的,事先发个函是理所当然的。以函为凭进行接待,也就成了制度,成了规矩,那些没有公函而想吃喝的人,只能是一枕黄粱美梦。凭“函”接待,才能是公务接待,那些权力接待、亲情接待、内部接待,也就无从搭车了。所以,凭“函”接待,是整治公务接待的一记重拳。

有了好的规章,还需不走样的执行。为了维护法纪的严肃性,我们更要认真执行。所以,我们在落实和执行《决定》中,一定要与中央保持一致,不搞“变通”,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把《决定》落在实处,从而促进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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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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