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洋军
国资委12月6日通报查处了中粮集团所属中粮肉食公司公款以“试吃”为名在今年中秋节前送节礼的违纪行为。国资委称,中粮肉食公司以“试吃”为名行送礼之实,属于用公款送节礼的违纪行为,国资委纪委给予江国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林强党内警告处分。中粮集团有关人员收受礼品亦属违纪行为。(2013年12月7日新京报)
早在9月3日,中央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就发出《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要求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这样的禁令不可谓不明确、不可谓不严厉,但是,中粮集团所属中粮肉食公司以“试吃”为名行公款送节礼之实,属于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那么,这边利剑高悬,那边为何变着法地公款送节礼呢?这其中确实耐人寻味。
每到逢年过节,各种请客送礼之风便会有所抬头,特别是下级向上级公款“进贡”,更是成风成瘾,已经成了一种堂而皇之的腐败行为,一些基层单位虽可能也并不情愿,但是在那样的“氛围”和“气候”下,恐怕想不送都难。这股公款送礼之风,已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必须坚决刹住。应该说,今年中央对于遏制节日腐败决心空前、力度空前,但是,一些地方、少数部门、个别干部已经送礼成风。像中粮肉食公司一样,居然还打起了“试吃”的旗号,这是送礼成风的“惯性”使然。其他类似的顶风违纪行为,也无不折射了这一点。坏习惯一旦养成,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掉的。但是,既然中央有明确规定严禁公款送节礼,就必须坚决执行。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似乎已经成了一些地方、少数部门、个别干部阳奉阴违的拿手好戏,搞变通、打擦边球,更是他们的看家本领。就拿前文提及的中粮肉食公司来说,中央不让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他便搞起了“试吃”的名堂,在其看来,送给上级领导机关的不是“礼品”,而是请领导“试吃”的。这样的名称、名堂,上级领导机关也往往能够欣然接受,于是一拍即合、一送一准。殊不知,名堂再多、名称再好听,公款送礼的本质没有变,顶风违纪的性质没有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只能是自欺欺人的鬼把戏。中央一再要求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而要达到这一点,必须首先从某些领导者的头脑风暴开始,杜绝其胡来、乱来的心思。
“廉洁过节”,是中央的一贯要求,更是干部的素质体现。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领导干部,除了平时要坚持做到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外,特别是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上,更要抵挡住各种诱惑,经受住各样考验。当然,“廉洁过节”,不是单独靠下发禁令、凭干部承诺就可以立即实现的。一些干部之所以敢不廉、不洁,一个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其有着监督不严、控制不住的权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工程。看来“廉洁过节”,依然任重道远。
公道自在人心,廉洁为政之本。顶风违纪者,以身试法者,也许逃得了一时,但逃不了一世。尤其是在中央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坚决反对“四风”的强大声势下,唯有坚持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才能赢得民心、夯实执政之基。“试吃”等名头,绝不是可以安保一生的“遮羞布”、“挡箭牌”。顶风违纪、以身试法者,终究要受到纪律和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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