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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住“街头官僚”是吏治新课题

石家友

2013年12月04日15:0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满一年之际,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各地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成绩单”:截至10月底,各地已查办17380件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共处理干部19896人。

从被处理干部的级别上看,乡科级超过1.9万人,占总数的96%;县处级和地厅级分别有769人和35人。北京大学廉政建设中心主任李成言认为,被处理的干部县处级的相对较少,可能是对更高权力监督还存在盲点。

李成言是研究廉政建设的学者。他的看法,可能要更深入一些。而在我看来,“乡科级超过1.9万人,占总数的96%”的数据,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这就是:基层干部、基层官员正是违反八项规定的主体;越往基层,似乎越能印证“山高皇帝远”的所谓“古训”。

1977年,美国学者美国行政学者李·普斯基发表著名的《走向街头官僚理论》。按照他的解释,街头官僚是指处于低层次行政执行单位,同时也是最前线的政府工作人员,包括警察、公立学校的教师、社会工作者、公共福利机构的工作人员、收税员,等等。如果采取“拿来主义”,我们国家的基层干部、基层官员,正对应着李·普斯基的所谓“街头官僚”。

现实中的“街头官僚”,工作在第一线,直接面对广大公民,是整个官员体系中和公民互动最为频繁、接触最为密切的群体。他们的工作态度、办事作风、个人喜好、执法能力,直接关乎执政党和政府的威信。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以及品德修养,不仅关乎政府形象,更关乎人民群众的福祉。他们是否具有严格执行中央部署和决策的能力,是中央部署和决策能否落到实处的关键。

而从实际情况看,受到处理的19896人中,乡科级超过1.9万人,占总数的96%。这表明,至少有1.9万“街头官僚”在执行八项规定的过程中,是阳奉阴违、“顶风作案”的。同时也提出了新时期吏治的一个新课题:如何管住庞大的“街头官僚”群体?

当前,我国进入了前所未有的社会转型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描绘了“全面深化”的改革蓝图。不论是解决社会转型期所面临的复杂的社会矛盾,积极推进2.0版改革路线图,还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宏伟目标,都要求有一支素质强、能力高、过得硬,且能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各项部署和决策的“街头官僚”队伍。建设这样一支队伍,首当其冲的就是要管住:以刚性的制度约束和强有力的监督,打消他们“县官不如现管”的心态,打掉他们“山高皇帝远”的作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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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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