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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把述职述廉的功夫用在“述”外

白洋淀的芦苇

2013年12月04日14:2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年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的出现,让述职述廉这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抓手广为人知。一些地方、一些单位的作法,也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和认可。然而,大多数单位开展述职述廉的形式单一,常常是上边述、下边听,作用不够理想,多数情况是述者认真,听者无意。究其原因大致有三点:一是作为“述者”,有些领导只重视述职述廉的过程,没有深入思考如何发挥述职述廉的作用。二是作为“听者”,大多数人没有真正置身于监督者的位置,仅仅作为参会者履行“听”的义务而已,对待述职述廉不严肃。三是从客观角度看,“听者”身份一般比领导级别低,或者与领导是“同战壕的战友”,从职位上考虑不敢监督、从感情上考虑不愿监督、从渠道上考虑不能监督,致使述职述廉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述职述廉效果,须把功夫用在“述”外。

应把述职述廉的重点转移到创新形式上来。当前,台上讲、台下听的普遍模式,很难让群众参与其中,只能是领导述过了,群众听过了,述职述廉难免会沦为形式和过场。所以,增强述职述廉的效果,就要创新形式,提供一个既简单易操作,又能让群众参与互动和广泛监督的平台,进而让领导干部有机会、有勇气直面群众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弥补不足,改正错误,促进工作。

应把更多心思花在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上来。面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很多群众的惯性反应是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能监督。所以,增强述职述廉的效果,就要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想方设法打消群众顾虑,给群众提供监督的机会,同时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批评,对正确的批评和有益工作的意见应欣然接受,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这样述职述廉才能取得效果,才能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廉洁自律。

应把完善他律机制真正重视起来。述职述廉是一种自律机制,只有与他律机制相结合,才能达到效果,发挥作用。所以,作为第三方的考评部门,应该健全考核办法,制定奖惩措施,把考察核实领导述职述廉内容的真实性与评价和选用干部结合起来,真正引起领导干部对述职述廉的重视,取得真正效果。

如果只是为了落实要求,满足于开展了述职述廉,就失去了述职述廉的意义。抓好述职述廉,只有把功夫用在“述”外,在创新述职述廉形式、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完善他律机制上下功夫,才能增强述职述廉的效果,进而形成群众监督领导履职尽责、廉洁从政情况,各级领导直面群众问题意见、及时弥补不足、勤政务实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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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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