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年蝶梦
11月中旬起,央视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记者在当地跟随货车,进行了实地调查采访。几百公里的路段上,就拍摄到了运管、城管、路政几个部门,对运输车辆轮番上阵的罚款场面。面对司机的投诉,城管局的负责人竟然提议司机办个罚款的包月,如此荒诞的说辞,让人既气愤由好笑。这位城管局的负责人似乎已经忘了自己的行政职责、忘了自己的身份,忘了本应该烂熟于胸的法律法规……(央视网 11月30日)
近年来,机动车简直成了“唐僧肉”。关于道路设卡乱收费的事件数不胜数,不久之前媒体就曾曝光过一则典型事例,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境内管护的公路只有110公里,在这一百多公里的路上,执法的人员竟高达200人,竟然是两个人管一公里。无独有偶,天津市宁河县城管局副局长竟然提议司机买“罚款月票”,荒诞的背后,其所打的算盘却不言而喻。
首先,我们不妨一起来盘点一下当前道路交通的收费乱象吧:一是多头执法、交叉执法。在一条道路上,运管、城管、路政等部门轮番上阵,争相对运输车辆进行罚款。而处于弱势地位的司机往往选择交钱通过。二是名目繁多、自相矛盾。罚款的理由包括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掉头妨碍行驶、安全设施不全、疲劳驾驶等等。但这些依据往往自相矛盾。以该报道中提及的货车司机王海军的遭遇为例,他所拉的泡沫板和彩钢板达到了14米被当地交通运输管理局认定为超限运输大件货物,按照上限罚款三万元。但当地交通运输管理局依据的竟然是交通部1996年3月1日实施的《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交通部2000年发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车货总长18米以上才算超限,而天津市政公路管理局2013年施行的《天津市查处非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规定》,对于超限的大件货物,也是按车货总长度超过18米计算。并且即使是超限,天津的规定也只是处以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而对他的罚款上来就是三万元。更让人惊奇的是,在交罚款上还能够讨价还价,原定的三万元罚款,最后只交了5000元。三是执法违规、票据违规。运管人员上路拦车竟然没有交警陪同,更甚者还有人员竟然是指定停车场的工人。而那些所谓的“处罚决定书”全部是机器打印,虽然票据上字迹是清楚,但没有执法民警签名,也没有司机签名。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如此罚款的目的吧:一是自收自支,解决员工待遇。运管、城管、路政等部门人数众多而编制有限,除了领导班子十几个人靠财政拨款,其他人就只能通过自筹自支的方式养活。而养活这些人的钱从哪里来?答案很明显,就是从这些过路的司机手里罚款罚来。二是政绩考核,作为晋升阶梯。一些领导不看过程,只看结果,就是看最终财务账面上有多少钱,“数字一旦高了,就是对工作的一个认可”。
再次,我们来看看这样乱收费的危害吧:一是超载。由于通过重重关卡需要大量的“买路钱”,司机要盈利要生存,超载几乎是唯一出路。但这样对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影响却是不言自明。二是加重了企业和人民的负担。这种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的行为,直接的受害者无疑就是企业和人民,额外的“买路钱”支出是他们的沉重包袱。三是助长了不正之风,滋生了腐败,损害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在罚款过程中,损公肥私,吃拿卡要等等问题不管存不存在,都必然会引起公众的质疑,造成了党群干群关系的疏远和脱节。
最后,笔者有两个建议:一是砍掉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加大治理整顿力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各种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对应予撤消的道路收费站点,要立即停止收费并限期拆除相应收费设施;要严格执行向机动车辆收费和设置道路收费站、检查站的审批管理制度;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发现问题对有关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要严肃处理。二是堵住乱收费的利益源头。从源头杜绝乱收费,就是要加强对收费的监督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政府性基金要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罚款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转让收费权取得的收入,要全部上缴国库,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级财政部门也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将这部分资金分别专项用于公路和城市道路建设。唯有如此,机动车辆才不会成为人人都想咬一口的“唐僧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