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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重在提高“匹配度”

弥水两岸

2013年11月28日16:1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建章立制,需要通过活动的开展,形成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长效制度体系,用于指导工作不断推进。然而,有些单位在建章立制过程中,过分追求制度数量,对形成的制度合不合适、“对不对口”全然不顾,制度上墙了、入册了,任务也便完成了,致使建章立制走了形式、成了样子。

立制不是“盆景花瓶”,关键看用不用得上,也就是与实际“对不对口”。检验“对口”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群众满不满意,有没有对“四风”问题起到了长期遏制的作用,是否符合单位实际并促使工作持续向好等,如果把立制当成任务指标,只可能失去立制的初衷,使其成为“标榜”活动成果的“筹码”,约束力和可行性都会大打折扣。

立制不是“统而概之”,不能搞“大锅饭”、“一锅煮”、“一刀切”,需分类处之。思想出了问题,就要建立约束思想的制度,行为出了问题,就要建立规范行为的制度,既要有针对日常工作的制度,也要有强调服务群众的制度,突出问题需要专门制度约束,细小问题同样需要相应的制度来约束,做到制度专一、目标明确,把不同的问题关进相应制度的笼子里,有的放矢。

立制不是“一厢情愿”,也不是“空想家”的主观臆断,不能凭空感觉哪里还缺个制度,哪个制度还需要完善或废止,更不能“自以为是”地设定制度的内容,这样只会使制度不切实际,缺乏执行的空间,应做到“量身打造”,单位缺乏什么制度,群众需要什么制度,就应该建立什么制度,不能觉得制度好,就硬性地往制度完善的地方“扣帽子”,致使制度累赘重复。

建章立制,要不断提高制度的“匹配度”,只有制度“对口”,才能确保单位适用、群众接受,才能真正起到立制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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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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