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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送礼”与“春游”款项“胆”从何来

陈谊军

2013年11月27日14:4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据11月26日《华商报》报道,近日,在陕西渭南市经开区辛市镇新冯村公布的2013年财务收支中,有“给镇领导送礼2600元”和“党员春游费9000元”开支,引起经开区检察部门重视。日前,该区给予新冯村党支部书记刘忠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镇党委书记石存祥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如数追回“送礼”、“春游”款项。

网友的监督,让我们再一次感受到推进廉洁的力量。近日,网友“还一丝阳光”在网上发布了一张“诚实的村务公告——陕西渭南新冯村财务收支公布送礼金额”的帖子。其内容显示,在该村2013年上半年的收支公告中显示:“2月4日付,给镇领导送礼2600元”和“2月4日付,党员春游费9000元”等字样。该帖发布后,立即引起众多网民热议。

没有公开,就没有网友的热议,就谈不上监督,更谈不上阳光的公权力。村级实行村务与财务公开,可见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是明显的。不过,在公开过程中,眼前,我们却看到这样“啼笑皆非”的“公开”——竟有村官把“给镇领导送礼2600元”和“党员春游费9000元”开支这样“敏感”的“财务”也公开出来了。这真给那些懂“变通”的“老手”留下了“笑资”。

公开“送礼”与“春游”款项“胆”从何来?毫无疑问,在那些“公开”者的眼里,应该有一种“理直气壮”的“借口”——他们“自认为”这样的“公开”是没有“问题”的,是“人之常情”的,是“经得起考验”的。这也说明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依然需要不断的增强——要真正的让更多的领导干部知道什么是“可为”,什么是“不可为”的,要强化廉洁的“潜意识”,绝不可拿“人之常情”等“借口”来说事,绝不做有损公权形象的行为,要让每一分花出去的公款都流淌着无私的“血液”,才经得起群众的评判。

公开“送礼”与“春游”款项的“笑话”应少一些。花老百姓的钱要养成“小心翼翼”的习惯,要能够让群众真正的心悦诚服,心里多装一些群众利益,多放一些党风廉洁准则的约束,多敬畏党纪国法的威严,耳边多听一下群众的批评监督之声,多容纳一些促进权力阳光的意见及建议,唯有这样,我们相信,权力无论是在“村官”之手,还是在哪一级领导干部的手中,都才会变得更加“阳光”与“光明磊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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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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