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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悔过”是假象……

笑论12

2013年11月27日14:4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据报载:广东省涉案金额多达20个亿的女贪官李启红被判处极少罚金外带11年有期徒刑之后,她痛哭流涕地在悔过时说:“我今天虽然受到了法律制裁,但我这个人从骨子里,从灵魂深处,我特别爱党,我有违党和组织过去对我的培养和教育。”

这种假象的“悔过”,对贪官本身有什么其它作用恐怕难以见得,甚至可以肯定地说,不是也不可能这么快就诚心悔过,充其量是掩人耳目而已,其嘴脸是十分肮脏的。

如此昔日风光十足的贪官,并非偶然失足,他们长时间犯罪,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早已扭曲,而一旦东窗事发,怎能在短短几个月内就马上提高了觉悟?他们犯罪时完全没有人格尊严党性原则,戴上手铐就能懂得了党性重要?这种口是心非欺世盗名的伎俩对他们来说,是驾轻就熟的看家本领。这些贪官平时飞横跋扈惯了,早习惯了在官场上人“两面人”的变态生活,一朝落马,丑事被揭穿,曾经高大的形象轰然坍塌,无颜面对被他指气颐使过的江东父老。但悔过书给了他们一次“深刻”检讨自己、表明自己彻底悔悟的机会,而悔过书的层层递进,容易给人留下犯罪嫌疑人触及灵魂坚决悔罪的印象,以良好的认罪态度在舆论上争取主动。如果司法人员因轻信他们而真对他们从轻处罚,必然会失去法律的严肃性。

可以说,贪官,尤其是级别高的贪官,他们在位上时哪一个不是精明能干的主儿?他们不懂党纪国法吗?不可能,党纪国法最先送到他们的案头;他们放松了思想改造吗?不可能,他们平时宣传教育起群众来常常头头是道;他们真的摆不正自己的位置吗?不是,他们上台后争抢的就是位子和票子。

就拿近几年一些落马的贪官来说,他们在受到党纪国法惩处之前,当位高权重之时,哪一个没有接受过反腐倡廉教育?陈毅元帅的“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警言,哪一个不知哪一个不晓?从刘青山、张子善贪污被枪毙,到成克杰、胡长清腐败被绳之以法,即便没有目睹,也总有耳闻吧?按理说,前车之覆,当为后车之鉴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贪官“前腐后继”呢?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在金钱面前、在美色面前,一些人把警言、教训丢到脑后去了。要么认为“无所谓”,要么有侥幸心理,要么心理不平衡,要么利欲熏心,到最后送了卿卿性命,再说什么悔过的话,再吃什么后悔药也来不及了。

如果说世上有反腐良药的话,那一定不是贪官“悔过”,而是人民群众雪亮的眼睛,那就是将权力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笑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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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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