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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探索实行官邸制不要急着叫好

郭俊奎

2013年11月19日13:2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准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并探索实行“官邸制”。此策一出,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很多人议论说,这对于反对“特权”腐败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笔者觉得,实行“官邸制”能有效遏制住房腐败的现象,但我们还是不要抱太大希望。

首先,“官邸制”局限性太大。按有关专家的分析,“官邸制”仅限于省、市、县“一把手”,而我们现在各级机构庞杂,官员众多,多占住房、搞住房腐败的官员并非全是“一把手”,这在无形中就造成了只对少数官员进行约束、而对大多数官员继续放任自流的问题。因此,此策不能治本。

其次,“官邸制”有换个叫法之嫌。“官邸制”说到底就是官员在任时住用的公房。其实,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以后还是这样。这并不新鲜,只是叫法不同而已。我们如果让官员抛开现有的公用住房,重建所谓的“官邸”,那又得花费公家的银子,确实是劳民伤财之举。

再次,“官邸制”有脱离群众之嫌。我们党是人民的政党,我们的官员是人民的勤务员。应该与人民同甘共苦,打成一片。实行“官邸制”,于无形中抬高了官员的身价,拉开了党的干部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让群众产生疑问:“你是官你就应该住公房?而且是一家人住公房?老百姓就应该住用自己一生血汗换来的房?”。

因此,笔者觉得,对探索实行官邸制不要急着叫好。“官邸制”并不是一个万能的制度,它不能解决所有官员住房腐败的问题。所以,在探索实行“官邸制”中,各级应把重点放在完善公用住房管理制度上,比如,对工作调动的官员应先收回现有住房,再让其到异地任职;对卸任官员应先腾退公用住房再办理退休手续。这样才能既达到规范官员住房、遏制住房腐败的目的,也能合情合理地保障官员在任时的工作生活所需,体现出社会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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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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