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频繁曝光“四风”案例有啥警示意义

佘海军

2013年11月13日15:0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截至目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曝光台”栏目共刊登各地120余件“四风”问题的具体案例。甘肃省14起、重庆市6起、四川省4起……从曝光的案例来看,涉案对象有县委书记,有公安局长,有副乡长;有违规购置或使用公车的,有大办宴席收礼金的,有公款旅游的,有吃拿卡要的。由此可见,不管职务高低,不管涉公涉私,只要违反党纪党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都将受到查处。

众所周知,我们党历来重视用反面典型教育党员干部,这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一条有效途径,也是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一种重要方法。中纪委曝光120余件“四风”典型案例,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再次敲响了警钟。笔者认为,至少有三点警示意义。

“四风”现象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是水火不相容的。“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这是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是党纪政纪所不容许的,与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是水火不相容的。实现中国梦,需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持续张扬和放大“正能量”,更需要清障化瘀、击丑惩恶,坚决搬掉圆梦途中的“拦路虎”、“绊脚石”。“四风”现象就是其中表现最为突出,“拦路”、“绊脚”最为明显的问题。中纪委对120余起涉及“四风”问题典型案例的查处,再次表明,正风肃纪、狠刹“四风”不仅写在纸上、说在会上,更是接“高压线”、通“高压电”的。广大党员干部要对历史负责、对党的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时时刻刻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绝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否则,必如飞蛾扑火、焚身方休。

违反“四风”现象是终究逃不脱法律法规的严惩。“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中纪委曝光120余件“四风”典型案例,一方面向群众展示了中央狠刹“四风”工作的进展,给大众以信心,鼓励更多的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违规违纪领导干部的队伍中去,助力建设打造法治政府的伟大工程。另一方面,党和国家严厉惩治腐败,规范党内秩序和纪律,在这120余件“四风”典型案例中有了突出体现,对全党领导干部将起到警示作用。有错必惩,违法必究,在法律面前没有例外,任何人,尤其是领导干部,不要存有侥幸心理,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终究逃不脱法律的严惩和群众雪亮的眼睛。

对中央政令搞“变通”是手插磨眼——自找苦吃。现如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之举层出不穷。如:矿泉水瓶装茅台,农家院里洗桑拿,内部餐厅请来高级厨师……更有甚者,将宴请活动悄然转到了私人会所,也有的结账时分开几张发票,还有的干脆用免费停车的牌子遮挡公车车牌。由此可见,时下有些地方、有些领导干部在执行政策法规时,不是选择性地执行,就是变通性地执行;不是象征性地执行,就是欺骗性执行;不是附加性地执行,就是对抗性地执行。荥经县委书记蔡中违规决定购置办公用房,就是典型例证。中纪委曝光120余件“四风”典型案例,再次表明,中央的政令不是“橡皮泥”,谁想怎么捏就怎么捏。特别是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边整边改的一个实际行动,是坚持标本兼治、解决“四风”问题的一项重要制度建设,在这个问题上搞“变通”,无疑是把手插在磨眼里——自找苦吃。

“四风”之间相互联系,互作怂恿,不仅能让咱们的党员干部脱离群众,还能严重伤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毒化社会风气,败坏党的形象。“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到纪律严明、防微杜渐、令行禁止,以身作则、转变作风、树好形象。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赵娟、谢磊)
相关专题
· 佘海军文集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