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娟
日前,浙江平阳腾蛟镇南陀村路口发生一起车祸,腾蛟镇带溪社区党委书记王青意、带溪社区青湾村村主任蔡福想在发现一名孕妇倒在血泊之中后,立刻下车开展救助,却被背后驶来的农用车撞倒身亡。11月4日,王青意、蔡福想的遗体告别仪式在平阳县殡仪馆举行,当地上千名乡亲自发组织给两位干部送行。(2013年11月6日 新华网)
看完这则新闻,和大多数网友一样,心中五味杂陈,有对两位干部的深深悼念,有对肇事车辆的深深谴责,更有对“美”与“丑”强烈对比的深深反思。然而,逝者已矣,除了惋惜,除了追忆,或许,我们更应该做的是从中吸取力量和教训,传承美好的道德情操,摒弃麻木的道德冷漠,在两位英雄用生命托举的道德之美中得到最大的精神升华!
这是一种“牺牲”之美。如果说战争年代敢于献出生命是一种美,那么,在和平年代敢于在救人的时刻做出正确的选择也是一种美。两位干部对倒地的孕妇没有袖手旁观,他们用生命诠释了自己的最高使命,这样的“壮举”并不是仅靠一朝一夕就能做出来,定然是日积月累的结果,相较于他们,一些党员干部的道德提升之路将任重而道远。
这是一种“精神”之美。当王青意和蔡福想毫不犹豫下车的那一瞬间,我们就看到了一种“精神”之美,这是作为党员干部所应有的一种良好精神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是他们正确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完美体现,是他们高水准思想觉悟的综合体现,这样的人格魅力影响必是深远的,相信,所有的党员干部将在榜样的指引下获得人生“正能量”。
这是一种“信仰”之美。罗曼·罗兰说:“信仰不是一种学问。信仰是一种行为,它只有被实践的时候才有意义”。当这两位“最美干部”与我们生离死别时,我们懂得了何谓“信仰”之美,那就是给予我们浮躁心灵的一盏指路明灯,那就是激发我们斗志的一种坚定力量,在他们的感召下,所有党员干部定能在反思中找到自己实践信仰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