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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新规”再发“从严治吏”强音

龚朴磬

2013年11月01日17:1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从严治吏的根本。近日,中组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再发“从严治吏”强音。

严禁越轨。意见提出,党政领导干部未退休不得在企业兼职,凡按规定经批准到企业兼职的不得领取报酬,凡按规定经批准到企业任职的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为民服务自当大公无私,勿以金钱为念,了断非分之想。若是一心二用,必然导致权力滥用,腐败滋生。古训有云:“为官发财,应当两道。”从政就“铁心”从政,经商就“净身”经商,《意见》筑起“官商隔离带”,使官商异轨同奔而不能“勾肩搭背”。

防止不轨。三年“冷却期”,从严审批,兼职不得超过1个,连任不超过两届,兼职不超过70岁,兼职情况每年报告……一条条,一款款,堵“口子”,扎“篱笆”。在这样严密的防控下,“期权腐败”还易不易变现、“沉淀”的权力还能不能浮起来、兼职还有多少“油水”可想而知。制度阻遏加动机抑制,“张嘴”、“伸手”、“妄想”等“负因子”就会被大大“消化”,不想腐败、不敢腐败、不能腐败的“正因子”才能更多地释放出来。

确保循轨。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该深刻理解“兼职新规”基本要求,深刻领会“兼职新规”精神实质,深刻认识“兼职新规”重要意义,以“兼职新规”为镜子,“正衣冠”、端“坐”风。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限期清理、限期纠正后,再有违反必严肃处理,不能“网开一面”,不能“踩空档”。有效发挥“兼职新规”的制度作用,让公权规规矩矩运行在“官轨”上,有利于形成清明的政治环境和公平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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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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