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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无冕之王”走上“无冕之亡”的路?

冬君

2013年10月28日14:0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10月27日,新快报发表致歉,指出,经警方初步查明,本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大量失实报道,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新闻真实性原则,报社对稿件的审核把关不严。事发后报纸采取的不当做法,严重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教训深刻。我们将以此为戒,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加强采编人员和出版流程管理,严格要求采编人员在工作中尊重事实,遵守法律,遵循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特此向社会各界致以深深的歉意。(来源10月27日人民网)

陈永洲说:“如果我还有机会重新从事新闻工作的话,一定会遵守新闻工作的基本操守,公正、真实、客观、全面去报道,不受利益诱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不搞有偿新闻、新闻敲诈、虚假报道,这是记者的从业底线,如果一个记者突破底线、放弃良知,就不配做记者,也辱没记者这个称号。因此,陈永洲重新从事新闻工作的可能,可以说是微乎其微。

其实,一个记者搞有偿新闻、“媒贿赂”、新闻敲诈、虚假报道,并不是什么大新闻,有时甚至上不了版面、上不得台面,并非需要媒体如此大张旗鼓的道歉。而对记者的处理也有法可依,也不必一惊一乍。8月,新快报记者刘虎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10月1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证实,刘虎被检方批准逮捕。新快报对记者刘虎的反映很低调,并非这次这样如热锅上的蚂蚁。

我们回过头看,10月23日,新快报头版刊记者被拘声明,具体声明为:各位读者,我们的记者陈永洲报道了中联重科财务问题,然后他就被长沙警方跨省抓走了,罪名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对此,我们要呐喊——请放人。而点题的语言“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让人一看有活脱脱的叫板味道。

“无冕之王”走上“无冕之亡”路,该检讨,该反思的不仅是刘虎、陈永洲。媒体是监督别人的,不能是“马列主义的手电筒”,只照别人,乱照别人。稍有欣慰的是,时隔4天,陈永洲东家《新快报》在头版发表致歉,认识到陈永洲发失实报道,报社把关不严的事实。虽然,致歉的版面不能与叫板声明相提并论,但总算看到了态度。

谁让“无冕之王”走上“无冕之亡”的路?上梁不正下梁歪,在严肃处理个体的同时,监督别人的媒体,更需要别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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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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