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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民”越界惩治有责

 冬君

2013年10月21日14:1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当前,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正在推进之中,董如彬是继“秦火火”、周禄宝等人之后被查处的又一位网络“大谣”。根据董的供述及大量证据,这位在“躲猫猫”等网络热点事件中表现活跃、头顶“云南省十大网络牛人之一”光环的网络名人,一边高举“为民维权”旗号,扮演“意见领袖”,一边却暗地纠集人马,频频捏造事实、制造热点事件疯狂敛财。如今董被绳之以法,再次严正警示:互联网非法外之地,名为“边民”也非法外之民,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同样是网络社会不应逾越的边界。(来源10月17日人民网)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最新报告,中国是世界新媒体用户第一大国,目前,网民规模达到5.6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2.1%。虽然网络舆论在大部分事件中起到了推动政府解决问题的正面积极作用,是社会中的一股重要的“正能量”,但网络这把双刃剑,也成了谣言的“滋生地”和“重灾区”,它也成了造谣、传谣的“最佳”平台。诸如“秦火火”、“立二拆四”,以及现在的“边民”,他们冒天下之大不韪,打开了网络谣言这个“潘多拉魔盒”,“忽悠”网民,“污染”网络。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网络谣言害人害己,“边民”被捕就是充分的例证。网络不应成为虚假信息的温床,网络的自由更不意味着监管的空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正确对待新媒体,需要不断提高运用新媒体的能力,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凝聚社会共识。网络谣言已经成为互联网世界里最大的“病毒”,要把“妖言惑众”的网络谣言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境地,除了要求受众保持客观、理性,不信谣、不传谣,具备良好的“网德”、不做谣言的“二传手”,不为“边民”之流煽风点火,视网络谣言为“眼里的沙子”外。更为关键的是健全完善相关的网络法规、加大网络信息改革力度,相关监管部门以及权威媒体及时发声,还原事实、公布真相,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正面回击网络造假与网络谣传,拿起法律的武器,打击网络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的犯罪行为。

网络名人“边民”,火了一把,最终玩火自焚。在审讯中,董如彬对上述事实均供认不讳。他说,自己在团伙中是发起者、组织者、领导者和策划者,形成了一整套炒作模式。对于恶意炒作的后果,董如彬表示:“我很清楚,当中必然会有一些众声喧哗、泥沙俱下,会产生各种负面影响。” “收人钱财,替人说话,所以在立场上、倾向上就会有选择地发布一些对委托人有利的言论,导致不客观、不中立,有不实之词。”

有底线才有自由,有边界才有空间。“边民”越界,玩火自焚,说明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名为“边民”也非法外之民,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同样是网络社会不应逾越的边界。日前最高法、最高检出台有关司法解释,这既是为网络言行划定了明晰的法律边界,更是向网络诽谤等违法犯罪行为亮出利剑。良好网络环境的建立和维护需要多方努力,特别是广大网民要加强自律,理性参与,在法律框架内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边民”越界惩治有责。期待对“边民”这类网络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的“杀无赦”、出“重拳”、下“猛药”,收好“上帝的钥匙”,让网络谣言这个“潘多拉魔盒”无法打开,真正还网络一个清白世界,造网络一个阳光天地,让正气洋溢网络,让邪气远离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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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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