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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做主”才是真的“为民做主”

冬君

2013年10月15日13:49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近年来,一些地方因决策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许多是由于在决策过程中违背群众意愿引起的。如今,群众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在不断增强,对一些事件不仅关注结果,也关注细节和过程。因此,只有把好科学民主决策关,问政于民、问计于民,才能抓住预防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源头。(来源10月14日人民网)

曾几何时,“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耳熟能详的顺口溜,直指在我们的党员干部中,有的群众观念淡薄,不屑做群众工作;有的对群众没有感情,不愿做群众工作;有的缺乏基层经验,不会做群众工作;有的明哲保身,不敢做群众工作。人民公仆不屑、不愿、不会、不敢,念“不”字诀,最终“不为民作主”,甚至漠视群众疾苦,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站到了群众对立面。这样的“公仆”真是“不如回家卖红薯”。而真正的“不为民作主”其实是“替民作主”,现在“当官就是替民作主”、“管理民众”的观念在一些干部心中根深蒂固,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些基层干部的“主流价值观”和“主流发展观”。

一些地方党政机关不同程度存在领导调研靠安排、干部习惯替民作主、党员干部不敢讲真话等问题,损害了党风,更影响了决策的科学性。有网民把现在某些干部总结为“四话”干部——“上级面前说假话,成绩显著进步大;群众面前说官话,研究研究议议吧;大会小会说套话,改革继续要深化;民主生活说空话,今天天气哈哈哈。”

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三大作风”之一,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深刻体会和宝贵经验,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长期实践的结晶。在新时期新阶段,我们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虽然发生了重大转变,但人民群众作为时代主体的地位、推动时代发展的历史作用并没有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坚实的群众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坚实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离不开坚实的群众基础。

有利于群众的就干,不利于群众的就不干。无数事实证明,在定政策、作决策、上项目、抓工作时,如果站稳群众立场,学会换位思考,用群众的眼光、群众的视角来想问题、看问题、处理问题,充分考虑不同群众的利益和承受能力,就会得到群众的支持与配合。要变“替民作主”为“让民作主”,就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让民作主”就要维护群众的最大利益,就必须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特别是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不管是立法决策,还是重大事项决策,都要进行群众意见征集会、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等,让政府信息公开,让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满足,有序政治参与得以实现。只要科学民主决策,就能从源头上杜绝和预防很多矛盾的产生。只要常怀“愧疚之心”、常思“敬畏之意”,老老实实地面对群众,心甘情愿地服务群众,只有公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才能真正实现“让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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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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