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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过节”应成为习惯

倪洋军

2013年10月14日13:4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今年中秋节,各地严格执行中央的纪律声明和禁令要求,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群众,都明显感觉到过得节俭简约、清风扑面,带动了社会风气的好转。节风连着作风,节点突显重点。每到重要节日,是不正之风的爆发期也是反对“四风”的一个切入点。党员干部不仅要在过节之时保持廉洁,更要在节前节后,养成廉洁的自觉行动和习惯。

应该说,廉洁过节、节俭过节的号召,不是今天才提出的。每到过节,有关部门都会要求禁止送礼、廉洁过节。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往往是过节之时积极响应,节一过完不正之风又卷土重来、死灰复燃,抓一抓好一点,松一松就反弹。要想真正让“廉洁过节”成为干部的一种习惯,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要有长效的监管机制。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以前每年重要节日之前,有关部门也都会下通知要求节俭、廉洁过节,禁止送礼等,但这基本上都是一纸空文。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公权力缺少有力有效的制约和监督,特别是在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监管方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制度是管长远、管根本的。当然,再严的制度,也必须执行有力、落实到位,否则都是“稻草人”。要想使“廉洁过节”成为干部的习惯而不是停留在字面上、通知里,必须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长效监管机制,特别要从管好公共财政的钱袋子入手,采取一些科学、有针对性、公开透明的办法,建立完善并落实相关制度,加大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有长期的公开意识。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佳的消毒液。信息不公开,是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官场诟病积重难返的根本原因。尽管从上到下,对于“三公经费”使用公开的要求和呼声很高,但是,公开不及时、不完全、不长期,让老百姓常常是雾里看花,无法真正行使作为主人的民主权利,导致“廉洁过节”、“节俭过节”也常常沦为“一阵风”,或者出现节前热、节后冷的现象。各级各地党政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有强烈的公开意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并坚持从法律上对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行完善和保障。既要公开相关信息,对一些“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以警戒他人;更要畅通举报渠道,让群众真正说得上话,说话管用。要坚持上行下效,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通过上下合力,最终消除“一阵风”现象。

要有长久的自律精神。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自律是他律的内因。“廉洁过节”要想成为干部的自觉行动、行为习惯,除了必须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问责、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和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外,最根本的,还是要求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具有长久、持久的自律精神。要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要自觉加强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始终保持健康向上的精神追求和道德砥砺。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要有坚定的立场、坚决的态度。要管好自己的心不贪不占;管好自己的手不拿不要;管好自己的腿不跑不送。要见贤思齐,切忌见利忘义、见钱眼开。要始终告诫自己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并坚持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绝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更不能言行不一、满足于口头承诺。

正党风赢民心,当从清廉过节开始。而要想避免“廉洁过节”沦为“一阵风”,防止反弹,必须将其内化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成为习惯。而习惯的养成,绝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达到的,必须潜移默化、内外兼修、上下共为,从而形成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进而影响和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让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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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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